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共沟渠市委办公室、沟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沟渠市村级“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这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培养一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带头人队伍为目标,严格执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广泛集中群众意志和智慧的基础上,选出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群众公认的新一届村民委员会班子,为加快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时间安排

我市第六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已9月中旬开始,定于12月份结束。全市各乡镇、办事处要做到“五个统一”,即:统一选举程序、统一选票样式、统一制作当选证书、统一报表、统一检查验收,以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方法步骤

换届选举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搞好宣传教育和培训。

1.全面掌握村情,深入分析影响换届选举的主要因素,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开展届满审计工作,及时将审计结果在村务公开栏中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2.乡(镇)、村分别成立换届选举领导组织,召开换届选举动员大会。乡镇动员会由全体驻村干部、村组干部参加,村动员会由全体村民或户代表参加。

3.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进行宣传,开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市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学习活动,提高基层干部和群众对实行村民自治、民主选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使他们明白村民委员会选举的目的、意义、方法和步骤。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村民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村民顾大局、识大体,从全体村民利益出发,排除家庭、宗族、非法势力的干扰,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积极参与选举工作。同时,做好现任村委会成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使其正确对待民主选举,处理好当选与落选的关系。

4.认真抓好换届选举业务知识培训。以乡镇、办事处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培训,学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省、市有关选举工作的文件。

5.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选举办法,保证整个选举工作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同时做好选票、选民证、委托证的印制等工作。

(二)第二阶段:依法换届选举。

1.做好村民选举委员会的推选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由村民会议或村民小组民主推选产生,成员由7-9人组成,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在其成员中推选产生,不得硬性规定或由组织指定、委派。推选工作要在乡镇、办事处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依法进行。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依法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即失去其在村民选举委员会中的任职资格,村民选举委员会所缺名额从上次推选结果中依次递补。选举委员会成立以后,要及时发布公告,即日起开展工作。

2.制定好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指导和引导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制定具体的、操作性较强的选举办法。对村委成员任职资格、职数、选举程序,选民资格、委托投票,不当或非法选举行为裁定、有效选票认定以及候选人人选回避制度等做出规定。然后,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在村情较好的村,实行无候选人选举,必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报乡镇、办事处换届领导小组同意,并在本村的选举工作方案中做出具体的规定。

3.做好选民登记工作。选民登记开始时要首先发布公告,公告选举日、选民登记起止日;并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从本村具有选民资格的村民中挑选有法律知识、工作认真、熟悉本村情况的人员担任登记员。选民资格确定:截止到选举日年满18周岁的村民,户籍在本村,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除外)。户籍不在本村,但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尽村民义务的,经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出具未在户籍所在地参加选民登记证明,可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或者户籍不在本村,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其他优秀人员,自愿到该村工作和生活并竞选村委会成员的,经村民选举委员会讨论同意,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选民登记结束后,选民名单要在选举日前的20日,按村民小组顺序在本村的显要位置或村务公开栏内予以张榜公布。选民对公布的选民名单提出的不同意见或看法,村民选举委员会要认真研究。对于不合理的意见,要在选举日的10日前给予解释;对合理的意见,要在选举日的10日前予以采纳并及时纠正。选民名单和选民总数以调整后的名单为准。在选民登记期间,对外出的选民均应提前通知其参加选举,确实不能回村的应办理委托投票手续。选民资格确定后,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及时填写选民证并发放到选民手中。

4.依法确定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确定村委会候选人要严格按照村委会成员的条件,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集本村选民,或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集本组选民,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提名,过半数的选民参加会议有效。每一选民提名的候选人数不得多于应选人数,同名同姓的候选人要有区分标志。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候选人要在同一选票上分别提出,不得在同一选票上重复提名同一候选人。同一候选人获得两种以上职务提名时,经本人同意且立有字据,获得高职位的票数可以合并计入低职位票数之内。如果被提名候选人得票相等并超过规定的候选人名额时,应当对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主任、副主任、委员候选人都要依法实行差额,主任、副主任候选人数应当比应选人数多1名,委员候选人数应当比应选人数多1-2名。在提名候选人时,要真正把政治强、思想好、作风正、有文化、有致富本领、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受到群众拥护的人提名为候选人。获得提名票数多的,即为正式候选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选、派选和调整。推选正式候选人时,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时间和地点后,应提前向村民发布公告,告知选民安排好自己的时间和事务,届时参加投票。正式候选人产生后,村民选举委员会应立即按候选人姓氏笔划或候选人得票多少的顺序,根据规定的名额,张榜公布候选人名单;并上报乡镇、办事处选举领导小组备案。

村委会成员由3-7人组成,其成员可以连选连任。人口在3000人以下的一般配3-5名,3000人以上的一般配5-7名。村委会成员至少有1名妇女任职,多民族居住的村应有少数民族成员。要结合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和“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等工作,积极引导优秀大学生村干部参加村委班子选举。新一届村委会设置的职位和职数,经村民会议讨论确定后,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向全体村民公布,为有选举权的村民按职位和职数的要求提名候选人做准备。有条件的地方,村民选举委员会可以在投票选举前,组织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候选人发表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竞选陈述,以增加选举人对候选人的了解。竞职承诺要存档备案;并在村务公开栏公布,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

5.召开选民大会,进行民主选举。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召开选民大会,会议首先推选出验票人、监票人、计票人。会议应遵照便于选举的原则,设立中心会场进行直接投票选举。人数较多居住分散的村,可以设立若干投票站分别投票。选举会场和投票站应设立秘密写票处。对因老弱病残等原因不便到会场和投票站又不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的,应当有3名以上选举工作人员携带流动箱入户接受投票。对因故不能参加选举大会的村民,要提前办理书面委托投票手续代为投票,被委托人应于选举日前到选举委员会办理委托证。每一选民接受委托不得超过2人,被委托人不得违背委托人的意愿。选民委托他人代为投票的,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收回该选民的选民证。文盲选民可以委托选票代写员代写,还可以委托自己信任的人代写,代写人不得违背选民意愿。

选举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应当分别制作选票。选举一律采取一次同时投票,直接选举产生。

选举有效的确认。选民参加投票在半数以上的选举有效,票箱收回的总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总票数有效。每一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者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无效,书写模糊不能辨认的选票无效。

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要本着“有选举权的村民的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的原则,候选人获得参选人数半数以上赞成票的,方可当选。获得半数以上赞成票的候选人的人数超过应选人数时,得票多的当选。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对票数相同的候选人再次投票选举以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人数时,应当在选举日当日或30日内另行选举。

投票选举结束后,投票箱要立即集中到选举中心会场,当众开箱混合后验票、唱票、计票。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选举有效后,应封存选票,当场宣布选举结果,向当选人颁发《当选证书》;并将选举结果报乡级人民政府备案,3日内张榜公布。

另行选举或补选差额,按照未当选人得票多少顺序确定候选人,由过半数的选民参加投票有效。要发布公告,公布选举的时间、地点、候选人名单、投票方式等。另行选举的,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选票始得当选;补选差额的,得票多的当选,但是得票数不得少于选票数的三分之一。另行选举和补选差额的选举结果同样要向乡级人民政府报告结果,颁发《当选证书》。

(三)第三阶段:完善民主管理制度。

1.做好换届选举的移交工作。新一届村民委员会选举产生后,原村民委员会应当于10日内将公章、办公场所、办公用具、集体财务账目、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债权债务及其它遗留问题等,移交给新一届村民委员会。移交工作由乡级人民政府负责主持。对拒绝移交或无故拖延移交的,乡级政府应给予批评教育,督促其加以改正。要关心爱护退职村干部,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引导他们积极支持新班子的工作。

2.要分工明确,及时建立健全村委各类组织。村委会成立后,要及时成立其下属的治保、民调、计生、民兵、文卫等组织。召开村民小组会议,选举产生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及村民代表推选产生后要分别发布公告。村民代表5—15户推选1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村民代表中要有妇女代表,村民代表总数不少于30人。村人口在2000人以上的,村民代表总数不少于60人。村民代表会议下设民主理财组和村务监督组,理财组3至5人,监督组5至7人,由村民代表选举产生。

3.结合本村实际,研究修订本届村民委员会任期内开展村民自治,依靠村民制订好各项规章制度。村里重要事务或涉及全体村民利益的问题,必须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做到有章可循、照章办事。通过各种组织的建立和制度的落实,使行政村的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同时,要抓好换届选举后新上任村委干部的培训工作,使其尽快胜任本职工作。

(四)第四阶段:搞好检查验收。

要按照市里统一制定的检查验收标准,采取村自查、乡镇普查、市抽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验收标准是:所有村民委员会都进行了换届选举,选举程序合法;选出了“双强”带头人;各种配套组织健全,各项制度完善;职数在规定的范围之内;换届选举结束后村里出现团结、和谐、共建小康社会的新局面。各乡镇、办事处检查验收后,要向市村委会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办公室写出报告。市村委会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进行抽查,对认识到位、措施得力、组织严密、程序规范、组织领导得当、选举工作搞得好的要进行表彰;对组织不严密、程序不规范的要依法纠正;对组织混乱、没有按程序选举或走过场,出现严重问题的,要限期依法重新选举,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

换届选举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是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件大事。各乡镇、办事处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强有力的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乡级政府是这次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者和直接组织者,要抽调得力人员包村具体指导,及时解决换届选举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那些矛盾复杂、问题较多的村,要提前派得力工作组进村帮助解决问题。要认真做好选举中的思想政治工作,化解各种矛盾,及时妥善处理选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防止和杜绝一切不利于农村稳定的问题发生。

(二)抓好试点,分类指导。

村委换届选举工作是一项法律性、政治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到农村千家万户的根本利益。要结合当地实际,帮助村情复杂、管理薄弱的“难点村”、“重点村”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针对好、中、差不同类型,进行分类指导。

(三)明确责任,密切配合。

民政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选举办法,绘制出选举工作程序图,以增强选举工作的计划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其他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切实保证第六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四)依法选举,加强监督。

对在选举工作中弄虚作假、拉帮结派,或采取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妨害选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行为,要及时认真查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THE END
打赏
海报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共沟渠市委办公室、沟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沟渠市村级“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