沟渠市基层社会治理调研报告
沟渠市位于京都省东部,滨邻渤海,全市常住人口500万人。因沟渠市下辖县区众多,且紧邻山川两地,辖区内流动人口数量庞大,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在其全局工作中占有重要地位,而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建设则是基层治理工作的主体工程,在其中担负着重要角色。
一、沟渠市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建设现状
从顶层设计层面出发,沟渠市在打造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过程中的政策依据,既有来自党中央、国务院,京都省委、省政府等发布的文件指导,又有其结合当地实际所制定的各项规定。经查阅有关资料,沟渠市在打造基层治理共同体方面的依据,来自中央层面的有《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来自京都省级层面的有《中共京都省委员会、京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关于创新“五社联动”机制助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京都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沟渠市出台的具体文件则有《关于强化党建引领提升城市基层治理水平的实施意见(试行)》。从实践发展层面出发,沟渠市正在陆续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的相关建设,其下辖县区也进行了多种尝试。例如,沟渠市运河区依托“大网格、多主体、N模式”打造社会治理新体系,特别是在基层治理共同体方面逐步形成党建引领之下协调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多元一体的社会治理体系。又如,沟渠市孟村回族自治县创新基层治理方式,团结各族群众,因地制宜将民族宗教事务纳入到基层治理工作中来。除此之外,沟渠市的其他县区也在构建基层治理共同体方面进行了一些积极的探索。
二、沟渠市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发展困境
对照沟渠市2021年制定通过的《沟渠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目前沟渠市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构建工作还有待改进完善。其所展现的不足既有宏观层面社会转型期所带来的普遍阵痛,又有微观层面本地区现实条件所带来的特有症结。
(一)基层治理共同体的内部组织建设尚不完善
沟渠市基层社会治理的组织建设还不够完善,具体表现有:一是基层政府与上级部门间的权力分配不够科学合理,“小马拉大车”现象突出。上级部门统得过多、权责集中,无法有效结合乡镇基层的实际需要和承接能力,乡镇政府缺乏可自由裁量的空间,因而其在进行社会治理的过程中,试错成本较高。二是基层政府内部职权范围模糊不清,各部门既相互独立、互不统属,又在职权上存在重叠交叉,阻碍了治理效能的提升。基层政府部门间信息不对称、基础信息不共享,反复统计重复信息,导致政策落实滞后,市场信息识别不灵敏。三是基层管理队伍的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管理人员对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概念和逻辑理解不到位,公共服务精神仍未充分形成。
(二)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公众参与渠道不够畅通
社会参与机制短板的掣肘,致使民众和社会组织表达利益诉求和参与社会治理的渠道常遭遇行政和人为壁垒,基层民主协商受限。具体表现有:一是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常常因各种原因受到阻塞,民众和社会组织表达利益诉求的通路不畅。如基层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办公电话无法保障线路畅通,市民不时遭遇占线、无法接通的烦恼;又如办事窗口配置失当,繁忙业务窗口设置数量较少,办理业务的人员经常排起长队,而非紧急业务却经常闲置。这些问题无一不限制基层民众合理诉求的表达和解决,使得基层民主协商受限。二是社会力量较少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治理缺乏活力。根据公开数据显示,沟渠市社会力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参与率为87.1%,低于**的96.8%,**的91.9%,**的93.4%,**的90.2%。社会力量的较少参与,使得基层活力难以得到有效释放,限制了治理效能。
(三)智慧治理理念尚未深入人心
作为一种新型社会治理形态,智慧治理是在数字治理基础上的提升,它不仅仅是简单使用智能工具的表层显露,更是保障人民群众幸福生活的善治追求。XX不但限于现实条件还不能达到智慧治理的理想程度,而且基层政府对“互联网+政务”的概念理解还不深刻,没有充分利用人工智能等管理工具,尤其是新媒体等网络治理工具蕴藏的潜在价值还未得到有效发掘。具体表现有:一是基层政府运用智慧平台处理政务未做到精准识别和有序处理,智慧政务平台的推广的确提高了某些部门的工作效率,但信息的快速收集没有做到分类汇总和甄别筛选,信息杂糅降低了问题的处理效率,进而降低了整体工作效率。二是基层政府通过网媒获取舆情信息存在时滞性,对群众呼声较高的问题反馈不及时,公开不明晰,解决不彻底,造成公众的满意度不够高,归属感不够强,信任感不足。三是基层政府对“互联网+政务”的理解仅局限在搭建更多网络平台、发布更多热点资讯,以此获得上级部门对业绩考核的认可上,忽视了与民众的高效互动和便利民众,因而许多平台流于形式,甚至无法正常使用。四是缺乏对新媒体等网络治理工具价值的挖掘,新媒体以其体量大、传播快、内容丰富的特点迅速占领新生代网民的使用高地,基层政府体系庞大,缺乏对新媒体开发利用的灵活性,价值导向趋向于保守。
三、促进沟渠市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发展的对策
根据《沟渠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部署,沟渠市社会治理的总目标是推进“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以及“源头治理”的有机融合,以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和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在构建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方面,沟渠市明确提出了党建引领之下吸收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和社区居民等各方力量的加入,这为下一步沟渠市基层社会共同体的建设提供了方向指引。具体而言,主要有以下建议。
(一)坚持党建引领思维,继续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做好顶层设计和制度优化
一是要以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为核心,补齐基层治理主体治理能力弱化短板,全方位支持基层党组织工作,激发基层治理主体内生动力,大胆启用年轻有魄力的青年干部,做到选才、留才、育才、用才。二是完善基层党组织干部考核机制,以服务质量为导向,突出服务能力和服务绩效建设,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三是强化党员身份意识、政治站位意识、服务意识,党员干部要更好地深入群众,服务群众,扎扎实实地打好群众基础。四是市委相关部门抓好基层社会治理的总体规划、统一指挥、协调调度、资源配置等,构建市、县(区)、乡(镇)、村(社区)四级联动机制,深入推进网格化管理制度,整合村(社区)党组织、网格党支部、村组(楼院)党小组、党员户四级联动架构,做到责任到单位、责任到部门、责任到个人。
(二)优化协商治理机制,鼓励社会参与,引导建立基层治理社会共治新局面
一是要从制度角度出发,进一步破除影响社会组织发展的隐性壁垒。基层政府要建立支持和引领社会组织发展的长效政策机制,包括行业规范、发展规划等;强化对社会组织的动态监管,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建立完善稳定的社会资金支持体系,为社会组织参与治理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二是要拓宽社情民意反映渠道,进一步完善与市民的常态化沟通机制,搭建协商议事平台,打通市民信息反馈的“最后一公里”,提升基层群众的参与意识、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意识,将碎片化的基层治理重组为系统、高效、有序的治理整体。三是要强化创新意识,引导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实现自我革新。创新服务方式,不断提升服务本领,打造服务品牌,扩大社会效益。以志愿精神为内核营造社会组织积极向善的公益文化,由内而外全方位提升社会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使社会组织真正成为基层治理的“硬核”力量。
(三)深入推进智慧政务建设,合理开发“互联网+政务”和新媒体资源
一是要规范智慧政务操作逻辑和技术伦理,做到程序正当、操作透明、结果公开,有效防范和化解执行政务带来的隐私泄露、信息偏差、价值扭曲、技术“暗箱”等各种有悖行政伦理的恶性事件的发生。二是建立智慧政务下的智慧监管机制,一方面优化监督制度,明确监督责任主体、方式、范围、程序和指标,确保监督落实;另一方面提高技术监督水平,实现技术层面的实时动态监管。三是加强对新媒体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基层政府主动形成与网民和新媒体资源的积极互动,正确引导舆论,及时了解群众需求,构建良性治理生态。
四、结语
基层社会治理事关发展大局。面向未来,沟渠市需进一步优化完善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重点解决治理组织建设、治理手段创新、引导社会共治等三个层面的问题,全力做好基层党建引领前进方向、智慧治理增强治理能力以及社会共治提高管理质量等方面的工作。同时,对基层党组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是要坚持党建引领思维,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做好顶层设计和制度优化;二是要深入推进智慧政务建设,合理开发“互联网+政务”和新媒体资源;三是要优化协商治理机制,鼓励社会参与,引导建立基层治理社会共治新局面。只有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才能推动沟渠市基层社会治理水平迈上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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