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方:我的质疑书
现在全文转载方方《我的质疑书》,体制内的人,能够做到这点已经很难不错了,赞一个。
一、事情的源起
2014年6月1日晚,我突然收到湖北T诗人的短信。短信满是造谣中伤、脏话辱骂和恐吓威胁。其中一封是这样的:“你知道我对恨你到什么程度吗?我想让你四肢不全,或割掉你的鼻子,为自己出一口恶气,更重要的是为湖北文坛除去恶魔,那样做我就是坐牢也值得……”
T诗人要杀我的唯一原因,就是在2013年10月湖北省作协的职称评定中,我不同意他晋升正高二级。而在此前,我与T诗人从未有过过结。一年前他给我的短信中,还称因我的无私而对我“景仰和崇拜”,是他心目中“神”一样的人物。
T诗人贫苦出生,努力至今,也不容易。我原本不想追究此事,让他写个书面道歉给我就算了。但他的道歉没任何诚意。并仍然在外炫耀和继续造我谣言,他的朋友们甚至说我有把柄被T诗人抓住,所以上面不敢把他怎么样。从而致我不得不认真对待此事,由此实名举报。
2013年秋,湖北省作协党组在评定职称中,为了让T诗人能顺利破格晋升正高二级(文科最高职称,相当于大学二级教授),既不顾其条件不够,亦不顾其有违法行为在先,强行违规操作,让完全不符合规定的T诗人,得以顺利晋升正高二级。
在湖北作协职称评定结束后,省人社厅方面按规定派工作人员前来省作协考察职称评定有无违规情况。我作为省作协主席、湖北省文学系列高评委会主任,如实向考察同志陈述了我对省作协党组违规操作的意见,并且表述了我为什么不同意T诗人破格晋升的观点。考察的二位同志都非常吃惊,觉得此事严重,表示一定向人社厅汇报此一情况。但省人社厅、尤其作为厅长的翟天山先生,完全无视我的所有意见,不作任何核实和调查,亦无与我有任何沟通,甚至公开向省作协人事处同志表明,T诗人可以晋升。并且批准了T诗人的正高二级,从而导致T诗人在正高二级评上之后,向我发出威胁和凶杀短信。
我认为:T诗人无论从职称年限还是个人素质上,都没有晋升正高二级资格。下面是我关于整个职称评定过程的陈述,以及我对省人事社厅及其厅长翟天山先生的质疑。
二、我为什么不同意省作协T诗人破格晋升正高二级
T诗人简介:
T诗人学历为小学毕业,中学肄业。上世纪九零年代,因承包省作协的第三产业方圆公司以省作协自筹自支的编制进入作协。初始卖挂历,后做教辅材料生意,并由此而发财。再后以一份造假档案,正式调入省作协文学院,成为专业作家。2007年秋获鲁迅文学诗歌奖,并于2011年评上正高职称。
我不同意的理由如下:
1、T诗人2011年刚刚才评上正高职称(四级),到2013年,时间才两年。而这两年中,他并未有重要作品发表,也没有重大的社会贡献。这么短时间内,就破格晋升为正高二级(相当于大学二级教授),未免速度太快,显然违反职称评定的常规。对比作协那些05年就评定高级职称的专业人员,尤其显得不公平。
2、T诗人的学历低,文化水平亦低,一篇文章都写不顺畅。为人总体素质也较低(与人有矛盾,动辄破口大骂脏话,掀桌子踢门板等都做过,省作协员工无人不知)。而他的诗歌获鲁迅文学奖也一直都有负面传闻。同时,仅仅一部诗集得奖,已经给了他太多东西:(1)省文学院副院长之职;(2)省作协副主席之职;(3)被评为正高职称。坦率地说,如果没有这个诗歌奖,以T诗人的个人素质、教育背景、写作能力、专业影响和社会知名度,他都不可能获得其中任何一项。这一点,相信湖北了解情况的人多会有基本共识。我们不能把一个文学奖看得太重。重到只要获奖,就要什么给什么,任其贪心无度,都给予满足。我们还是应该综合个人经历、个人素质、个人的文学水平和个人的实际能力来看问题。眼下这么快速将T诗人破格晋升正高二级,我觉得不仅对作协诸多同样需要职称升级的高知不公平,在某种程度上,对文学也是一种伤害。
3、T诗人凡事用钱铺路(他是生意人,这也是习惯。),在作协几乎无人不知。如果借了钱,而未满足其需求,他就会立即翻脸,并以借钱一事为把柄,迫使对方就范。在我就任主席之后,据我所亲历的,仅仅是作协原直管领导H,他就先后以送钱或借钱的方式,行贿210万元。第一次送10万元。用他自己的话说,这笔钱,我是没有打算要他还的(这是他亲口说的,当时有我和另外至少三四位作家在场)。之后又以借钱的名义,给这位领导H二百万元(我亲眼见过借条。)。而当领导H在长江文艺杂志改革过程中,没有满足T诗人的要求时,他便大闹党组会议,当众对H拍桌子。然后开始四处揭发H收受他的钱财等等(我知此事,两次都是在T诗人揭发H时,被叫去听揭发。一次是有几位作家在场,另一次是上级来人调查时)。H作为直管领导,收(或借)T诗人的钱固然有错,但T诗人以借钱的名义,主动送钱上门给自己直管上司,而一旦不能达到其升官晋级目的,便以此进行要挟、威胁,不仅有行贿之嫌,从个人品质上讲,此举如同预设圈套,更为下作而卑劣,更为令人不齿。这件事,作协文联系统很多人都清楚,它几乎是公开的秘密。而现任省作协党组J书记更是清楚。他曾亲口告诉我,H正是因为这210万元钱的事调离作协。
我认为:我们明知这个事情的全过程,明知T诗人在此事中同样有严重问题,时间不过一年,无论如何也不应匆忙为其破格晋升职称,这倒像是对他的行为进行表彰似的。
4、T诗人目前在作协的地位和职称,都因为他获得过一次鲁迅诗歌奖。2007年,T诗人突然荣获鲁迅诗歌奖,在全国甚至在我省,都是大爆冷门的事。因为此前,T诗人别说在国内,就是在湖北,也没有什么知名度,只是一个诗歌爱好者。他获奖,我刚当选省作协主席不久。在看了他的诗歌文本后,我觉得无论他用什么方式获奖(当时即有T诗人买通评委的传言),但这个文本也还不错,作为省作协官方,我们要支持自己的诗人。所以我在作协为其主持了庆功会并同时举办了T诗人诗歌朗读会。
但事后听作协同事以及诗歌界朋友说到其获奖的原因,方知其中传说很多。只是作为省作协官方团体,对未证实传言可以无视。所以,省作协一直把T诗人的得奖当作是真正意义上的好作品得奖。也正是因为此,对于其之后任省作协文学院副院长、省作协副主席,我都投了赞成票。
要说的是:圈内的这些议论,却也是实实在在的存在。虽然不能全信,但只要了解T诗人的真实水平以及他发财和出名的过程,大多也会明白,这也并非空穴来风。只是湖北诗歌界的诸多诗人并不看重鲁迅诗歌奖,谁也没把这份奖当回事,所以,并未有人去较真。
在文学界,用钱换名换奖者并不少。而在文坛以及网上,对T诗人的非议一直很多。而T诗人也并非就是一个高水平的诗歌写作者,其在报上写的应景诗,差极。从中可见其创作的价值观。所以我个人觉得,在重大问题上,尤其在专业职称上,越向高走,尤其走到文科的最高级别上,我们还是应该保持谨慎。
三、省作协党组在评定职称过程中涉嫌违规操作
2013年秋,作协进入职称评定阶段。人教部曾为这次职称评定发出征求意见草案。草案中规定评定职称的程序为:个人自述,群众评议,专家审核,党组决定,最后公示。这个程序是惯例,也是行规。
这个草案大家看后,大都表示了同意。我对草案的程序也没有意见。人教部负责人L通知我,职称评定时间定在我从北京开会回来(当时我要去参加全国妇女代表大会),大约是十月底。
但是,我正在北京开会期间,省作协党组却自行其事,修改了整个职称评定草案,却没有公布修改结果,也未出台任何正式方案。即使我身为省作协主席并兼湖北省文学创作系列高职评委会主任,党组也未以任何方式通知我:草案已经作了修改。
与此同时,职称评定时间也突然改变。以致我尚在北京期间,头晚突然接到省作协党组J书记电话,说是次日一早即开始职评。之前我曾向J书记明确说过,这么做不合适。电话里,我再次表明我的态度。J书记直接了当说,你可以放弃你的投票权(非常强硬的态度!)。最终,我也不想多事,便在北京以短信方式对高职二级作了弃权投票。毕竟作协的事是党组书记说了算。
但我知道,省作协党组(尤其是J书记)如此操作,正是要全力保证T诗人顺利过关。
而实际上也是如此。当我从北京回来后,发现职称评定结果已经进入公示阶段。也是在那时才了解到,党组取消了职称评定中的个人自述和专家审核程序。直接由副高职称以上的群众投票(包括其晋职者本人在场参与投票),然后党组宣布投票结果,直接公示。为此事,作协当时即有同志就作协党组在评职称中违背程序事宜向有关部门进行专门过举报和投诉。
在这次的职称评定中,我与省作协党组J书记,一直都有分歧。主要是:
1、我认为省作协应该到省人社厅争取更多的高职三级指标
作协的高级编辑中,很多人已是多年的高职四级(大多是2005年前后评的),学历和资历都比专业作家尤其T诗人强得太多。比如长江文艺杂志常务副社长胡翔和常务副主编何子英,二人都是武汉大学中文系高材生,并且都是05年的正高职称,却一直因为没有指标,失去晋升机会。另一副主编曾楚风,更是北大中文系的高材生,1985年即已大学毕业。九十年代T诗人还在卖挂历时,她就是今日名流杂志的执行主编,及至2013年却还是副高职称的最低一级。每年都因为没有职数而不能晋升。所以我认为,省作协应该为那些资格更老的专业人员的职称晋升争取指标。
2、省作协文学院一共只有六个作家,其中一人刚刚调入。六位中,已有两位正高二级,这次又去申请两个二级指标,从比例上也并不合适(一个大学几十个教授,才几个二级教授?)。更何况诗人T诗人本来职称年限、创作水平都不够,且有个人品质方面的问题,应该没有参评资格,作协更不应为其专门到省人社厅跑要指标。
我与T诗人过去从未有过冲突,也未有私怨,他一直尊我为师,对我一直很尊敬,也很友善。同样,我觉得他努力到今天,虽然有些手段我完全不赞同,但也会觉得一个人要改变命运,在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可能没其它办法,所以我能帮的就帮他。
但任何事情,必须有底线。我作为省作协主席,同时也是省作协文学系列高职评委员会主任,在这类事上,我必须得遵守规则。这也是我一直以来的态度,并非只针对T诗人一个。因此,在T诗人职称评定上,我只不过本着我的职业精神,只不过站在整个作协的公共立场以客观的态度来对待此事,只不过觉得我们遵守了专业规则才能对其他人公平。所以,我对T诗人破格评高职二级一直就是秉公表态,持以反对意见。
尽管我与J书记在此问题上有严重分歧,但我却并未做任何阻挠之事。既未组织大家反对,亦未背后向上级打小报告。用通俗的话说,我没有做任何小动作。就算明知党组在程序上违规操作,我也只是提出意见,表明自己观点,并不想多管此事。遗憾的是,省作协党组J书记(省作协常务副主席)无视我作为主席的所有意见,利用其在党组的权力,违规操作,并且顺利成功。
2013年12月23日,职称评定公示结束后,省人社厅派工作人员来省作协考察职称评定的情况。作协人教处通知我去见他们。我对前来工作人员如实谈了我的看法。此后,我也就懒得再管此事,再此后,T诗人也就顺利得到了省人社厅的批准,评上了正高二级。在他拿了几个月正高二级的工资后,突然发出系列辱骂短信。
高级职称的评定,在知识分子生活中,从来就是件大事。省作协职业编辑和职业作家的水平,也是彰显着全省文学界的水平。省作协高级编辑众多,大多来自名校。很多高学历者多年前就已是正高职称,但因为人社厅以职数限制,故一直不能升级。省人社厅无视或完全不去了解这些情况,在批复高职指标方面,粗糙而轻率。当然,这中是或许也有省作协人教部的问题。
收到T诗人的短信后,我一直在联系省人社厅,希望就此事能当面沟通。去年两次联系翟天山厅长,因不凑巧的原因,未有结果。今年三月初,再次短信翟天山厅长,告诉他,我准备公开质疑。之后接到翟天山厅长的电话,并请我将书面材料送交给他。第二日,我即派人将我要质疑的内容送到了省人事厅。约十天后的3月19日,接到省人事厅L处长电话,表示省人社厅将向我解释和说明情况。当时我人在海南,回了短信说我月底回汉即与他们联系。并行明确表态,我要的不是解释和说明。
三月底,我回到武汉,立即与省人社厅L处长联系。并短信请翟天山厅长予以敦促。但自3月31日后,直到今天,省人社厅无一人与我有过任何联系,L处长亦不回复我的短信。半个月过去了。我想,一个沟通都如此之难,还是公开质疑吧。
抛开我作为省作协主席和湖北省文学系列评委会主任的身份不说,仅作为公民之一员,对政府所为有了疑问,也可理直气壮地向政府的相关机构以及机构负责人质疑,这本应是一件正常不过的事情。因此在这里,我应该是正常行事。
我质疑的是:
1、文学专业职称升级的条件是什么人、以什么样的准则制定出台的?
2、有关省作协(或文学类)的职称升级在出台前有没有征求过文学专业人员意见?
3、省作协的职称指标是谁研究决定的?为什么省作协6位专业作家(其中一位刚调入。),在已有2人为高职二级的情况下,还要给两个名额(要知道一所大学几十个教授也没一两个二级呀!)?而诸多高职编辑却也只给两个名额?
4、省作协高职定额指标的决定有什么样的标准?决定权是什么人?
5、一个鲁迅文学奖,可以反复用来评职称,这个规定是谁制定的?
6、职称评定对个人品质是否有要求?如有文学大奖是否便不考虑个人品质?以及是否有犯罪嫌疑?
7、2013年12月24日,省人事厅派人来考察此次职称评定情况,我向前来了解情况的两位同志如实汇报了关于T诗人的问题,以及作协党组的程序违规的情况。前来听取意见的同志表示非常震惊,承诺我一定把意见转达到人事厅。然而,这份意见,石沉大海,没有回音。人事厅的这个考察,是实事求是地考察,还是走过场摆样子?更或是对我个人的欺骗?我想知道:前来听取意见的同志有没有把我的意见反映上去?如果反映上去了,为什么没有人来找我进一步深入了解和核实?
8、人事厅有什么权力无视我作为湖北作家协会主席、省文学创作系列高评委会主任的意见?我是非党员,是否有文件规定只能听取党组意见而不必听取非党员主席和高评主任的意见?如有,请拿给我看。如没有,请告诉我,为什么无视!是否有哪位领导指示不必听取我的意见,如有,请公开其指示。如没有,执行人员是否渎职?
9、为什么我反映了省作协和T诗人这样严重的问题,省人事厅却仍然批准T诗人的高职二级? 是什么人研究批准的?其中是否有暗箱交易?
10、省作协人教部原处长L说,省作协有关人员,曾就T诗人职称事宜和我的意见专门请示过翟天山厅长。据说,翟天山厅长表示,高职二级总归有不整齐情况,有人水平高,也有人排末位(大意)。作为一厅之长,同样无视我作为省作协主席的意见,无视T诗人以一个奖项反复使用的实际情况,无视T诗人高级职称才评定二年多的事实,以及无视T诗人个人品质所存在的严重问题。居然表示T诗人完全可以晋升二级。我想知道理由何在?是否有交易行为?是否有人暗中操作。鉴于T诗人的行事风格,并想顺便问一句:翟天山厅长是否在其他人的邀约下,收过T诗人的礼以及与T诗人一起吃过饭?
上述问题,我令我深感疑惑。
结束语:我的希望
前不久,习近平主席几次讲话,都谈到文艺界反腐问题。谈到要严肃处理在评奖和评定职称中的恶劣风气问题。谈到诸事都要遵守规矩等问题。同时,也谈到对于造假档案要进行严肃处理的事宜。
我觉得这些问题都谈得非常及时。让人们也看到希望。因为再不整治这些歪风邪气,整个中国文化会出现更大混乱,而低劣平庸作品会成为文化生活中的主体,低劣平庸文人会占据文化界的领导层面。中国文化的低品质低水平会影响到每一个人的精神生活。比如像T诗人这样的人,没有接受过良好的教育,从生意场上退下来从文,本身价值观就很混乱。他的根深蒂固的观念就是用钱搞定一切。在这些年混乱的社会中,他果然也做到了。这样的人事,我相信在文化界也不止一件。而这种现象不控制,最后导致整个中国文化品质的劣质化,文化精英的劣质化。
这并不是一件小事。而掌管着文化人职称事宜的人社厅,应该说在这事上责任重大。你出台什么样的条例,就会有着什么样的结果。你的条例混乱而不负责任,社会就将会承受更加混乱而更加不负责任的结果。
同样,我认为更为重要的事是:一个公民,对于某件自己不认同的事,持以保守的态度,都不被允许,只是表达了不同意见,就要遭到辱骂和人身威胁,这是何等可怕。如果容忍这种黑社会的行径进入文坛,容忍文化界的高职称人士玩弄如此手段,容忍他们以凶杀恐吓的方式来限制他人的说话权力(T诗人目前拥有中国文科的最高职称!),而现实中发生这样事不给予从严处理,仍然由其居高位而得意,中国则将不仅是可怕,而是十分危险。
贪心的人历朝历代都有,但我们的规则正是用来限制这些贪心者,而保证社会的公平原则的。
在此,我希望并也相信湖北省人社厅作为政府机构,有责任和义务正面给我以回复。
湖北省作协主席、
省文学创作系列高评委会主任
方方
201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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