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部等七部门 《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省教育厅 《全省教育系统师德师风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和 XX 市教育局 《XX 市中小学师德师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等精神,现就做好我市中小学师德师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深入领悟新时代赋予教育的新使命新任务,深入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聚焦落实师德师风教师评价第一标准要求,下大力气整治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正向引领,涵养高尚师德,激励广大教师以赤诚之心、奉献之心、仁爱之心投身教育事业,争做 “四有”(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六模范”(对党忠诚、情操高尚、业务精湛、师者仁心、爱岗敬业、清廉从教) 好老师,打响 “学在 XX” 品牌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增强广大教师依法从教意识,严格规范从教行为,教师违纪违法数量明显下降,积极营造 “不敢违、不能违、不想违” 的清廉学校生态,努力构建亲清师生关系和风清气正的良好教育环境。

二、整治原则

(一) 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保持和增强发现问题的敏锐、正视问题的清醒和解决问题的自觉,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以解决问题为标准、论成效,避免图形式、走过场。

(二) 坚持协同联动。联合公安、检察、网信等部门建立协同联动的监管机制,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 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落实主体责任,建立责任体系,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多部门协同推进师德师风建设的格局。

(三) 坚持严管厚爱。始终坚持严的基调,对师德师风突出问题处置保持高压态势。积极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浓厚氛围,关心教师工作生活,维护教师合法权益,增强教师职业成就感和荣誉感。

三、范围和对象

全市各中小学 (幼儿园) 以及教育局直属单位教职员工。

四、整治重点

整治重点包括 8 个方面。

(一) 违反政治纪律问题

1. 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妄议党的大政方针,发表与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一致的错误言论;

2. 利用讲座、论坛、报告会、网络等方式,公开发表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政策或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

3. 编造、散布政治谣言或其他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4. 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污蔑党和国家领导人、英雄模范,或者歪曲党史、国史、军史;

5. 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等大是大非面前立场不坚定、旗帜不鲜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6. 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传播宗教极端思想,或带领学生到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教学或实践活动;

7. 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传播低级庸俗文化。

(二) 违反廉洁从教问题

1. 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

2. 参加由学生及家长支付费用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3. 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4. 利用家长资源谋取个人私利或不当利益;

5. 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或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6. 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读物、学具教具、生活用品、商业保险等获取回扣;

7. 在购买办公设备、学生校服、教学装备等物资采购中收受回扣;

8. 擅自利用学校名义或校名、校徽、场所等资源谋取个人利益;

9. 违规使用科研等经费;

10. 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取酬行为。

(三) 违反生活纪律问题

1. 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

2. 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

3. 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

4. 着装仪容存在 “脏、露、透、短、紧、异” 等不得体行为,不适应教师职业特点。

(四) 侵害学生权益问题

1. 违反教学规律,敷衍教学;工作期间玩忽职守、消极怠工或空岗;

2. 歧视、侮辱、虐待、伤害学生;

3. 实施猥亵、性骚扰等行为;

4. 在招生、考试、推优、保送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5. 私自截留、挪用学生各类补助、劳务费等;

6. 不尊重学生隐私,擅自开拆学生私人信件,擅自在公共场合公布学生家庭隐私;要求学生当众打开书包展示物品、相互或自我搜身;要求学生进行相互检举或举报等;

7. 通过工作群、家长会等平台或场合向学生、家长进行商品营销,或组织学生参加以营利为目的的表演、竞赛等活动。

(五) 违反法律法规问题

1. 酒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2. 参与卖淫嫖娼、有偿陪侍等活动;

3. 吸毒贩毒或参与赌博活动;

4. 存在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等违纪违法行为。

(六) 违反学术诚信问题

1. 在项目申请、成果申报、职务 (职称) 晋升、评优评先等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有失公平的行为;

2. 在科研活动中,抄袭、剽窃他人成果,或伪造或篡改数据、资料、文献、注释,或捏造事实,编造虚假研究成果;

(七) 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失管失责问题

1. 师德师风长效机制建设、日常教育督导不到位;

2. 学校对师德失范问题排查发现不及时,推诿隐瞒;

3. 学校对发现的师德失范行为处置不力、方式不当或拒不处分、拖延处分;

4. 多次出现师德失范问题,因师德失范行为引发舆情或其他不良社会影响;

5. 家校沟通联系不到位等引发重大社会舆情。

(八) 其他有损教师职业荣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问题。

五、工作步骤

将师德师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和清廉学校建设的重要内容,贯穿于 2023 年全年工作,具体作如下安排。

动员部署 (4 月中下旬)。市教育局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组建领导小组、工作专班,对整治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各教育学区、各级各类学校 (幼儿园) 要于 4 月中下旬组建师德师风问题整治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开展动员部署、组织专题学习,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公布举报电话,确保思想认识不缺位、宣传动员全覆盖、整治工作无死角。各教育学区、各级各类学校 (幼儿园) 工作方案于 5 月 12 日前以电子稿形式报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二) 自查自纠 (4 月中下旬—5 月中旬)。各教育学区、各级各类学校 (幼儿园) 要全过程,全方位、全领域、全系统深入查摆本地、本校 2021 年以来教师师德师风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自查发现以及信访受理的问题线索,对重点问题线索集中研判、快速从严查处。各教育学区、各级各类学校 (幼儿园) 要开展以 “思想铸魂、信念强师” 为主题的学习讨论会,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对标对表开展师德失范行为自查自纠,建立师德师风清单体系,制定师德师风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和问题整改清单等,填报个人师德情况报告、签订师德承诺书。

(三) 专题教育 (贯穿全过程)。将师德要求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教师管理全过程。一要强化教育法规学习,建立健全 “会前十分钟”、法治教育课等学法学纪制度等学习制度,对全体教职工开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师德师风失范行为处理办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等与教育有关的法律法规学习。二要开展师德师风警示教育,深化以案明纪、以案说法,及时通报师德失范行为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三要培树师德先进典型,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做好暑期师德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示范辐射作用。

(四) 检查督导 (5 月下旬—9 月底)。市教育局组织若干督导组,结合各教育学区、各级各类学校 (幼儿园) 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采取交叉检查、重点抽查、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督导,重点对师德师风问题相对突出、自查自纠工作不够深入的学校 (幼儿园) 开展专项督查。

(五) 总结提升 (10 月—12 月)。全面系统梳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分析取得的成效和存在问题,优化完善治理工作机制和举措,积极营造严肃师德师风氛围,推动构建崇尚师德师风的良好风气。

六、组织实施

(一) 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市教育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长和教育学区主任为成员的工作专班,专班设在组织人事科。建立专班月例会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与公安、检察等部门的协同,形成联动合力。市教育局根据工作推进情况适时组织召开工作调度会,传达上级指示,交流各校经验做法,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

(二) 强化督导问责,压实责任到人。严格落实学校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学校书记、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将师德师风整治工作纳入校长年度考核,并作为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激励的重要参考。对专项整治工作不力、推诿扯皮的,对弄虚作假、隐瞒问题的,对思想麻痹、处置不力的,严肃给予追责问责。

(三) 强化数字赋能,提高整治质效。依托 XX 市教育基础数据系统集成的入职审查平台,实现违法犯罪人员信息核查。常态化做好新入职教师准入核实及在职教师的违法犯罪记录排查工作。依托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XX 市教育基础数据系统等数据平台,探索开发应用教师画像和师德师风预警管理系统,开展师德师风负面问题分析研判,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以教师队伍管理信息化助力构筑未成年人安全 “防护网”。

(四) 强化风险意识,确保平稳推进。师德师风问题处理十分敏感,涉及多方切身利益。各教育学区、各级各类学校 (幼儿园) 在处置时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客观公正、稳妥慎重处理。加强信息管理,避免网上炒作。要制订应急预案,加强网络舆情监测,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五) 强化正面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教育学区、各级各类学校 (幼儿园) 要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正面引导,积极宣传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大意义和重要举措,积极宣传师德师风建设对凝心铸魂、立德树人的促进作用,积极宣传专项整治工作过程中涌现出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成效,积极选树弘扬师德师风正能量的先进典型,积极构建学校、家庭、社会积极互动、同心协力的良好教育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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