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会议安排,现将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在县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县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盟委、行署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前后组织开展了岁末年初排查整治、全国 “两会” 期间维稳安保、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自建房安全排查整治、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及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 等专项行动,有效预防和减少了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证了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一) 认真履行党政领导责任。坚持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层层压实责任,截至目前,县委常委会议、政府常务会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4 次,召开安全生产例会 6 次,县党政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认真落实工作职责,深入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实地调研指导安全生产工作 21 次,并在重要时段、重要节点分别开展安全督查检查工作,保证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隐患排查整治到位、监管制度执行到位。
(二) 加强行业部门监管。一是压实工作责任。修订完善了 《正镶白县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并在原有行业领域基础上增添了电化学储能电站、新能源企业、农牧区嘎查村生产经营合作社、群众自发组织的饲草料交易站、电动自行车、室内冰雪场所、醇基液体燃料、休闲渔业等新业态行业领域,按照 “业务相近原则确定监管部门” 的方式,明确各部门在新业态行业领域的监管职责,确保安全监管无盲区。二是深入排查隐患。深刻汲取全国各类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制定印发 《正镶白县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根据重点时段、重大活动和季节特点,通过 “四不两直” 等方式开展专项检查,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底数。1-5 月份,全县累计出动检查组 522 组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 1498 家次,发现隐患问题 1163 条,已全部整改完毕,整改率达 100%,有效推动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为全面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打下坚实基础。三是抓好 “评估+执法+服务”。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 “评估+执法+服务” 工作,对非煤矿山、冶金工贸、危险化学品、新能源、城镇燃气等 5 个重点行业领域 33 家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评估,共发现隐患问题 378 条,已整改 336 条,正在推进整改 42 条 (均为新能源行业领域隐患问题,因部分隐患问题需要生产经营单位向上级公司申请资金或上级审批后才可以进行整改,所需整改期限较长。对未整改的隐患问题,县安委办将进行实时跟踪督办,推进整改工作)。四是加大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力度。截至目前,对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城镇燃气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累计处罚 24 户次,处罚金额 19.5 万元,其中,应急管理局处罚 6.3 万元,消防救援大队处罚 12.72 万元,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 0.5 万元。五是扎实开展复工复产。县安委办组织各监管部门指导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研究复工复产方案,亲自带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亲自检查确认复工复产安全条件,切实做到 “五个必须”(必须制定复工复产方案、必须确保关键人员到岗、必须开展全面隐患排查、必须开展全员教育培训、必须强化安全重点管理) 的同时聘请专家进行 “把脉问诊”,对非煤矿山、冶金工贸等重点领域复工复产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共发现隐患问题 23 条,已全部完成整改。1-5 月份非煤矿山、冶金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已复工复产 8 家。
(三) 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 行动。当前全国正在开展的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 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进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的重要路径,5 月 17 日罗盟长主持召开全盟安全生产会议后,我县召开全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动员部署会 1 次、专题调度会 1 次,党政主要领导深入企业督导检查 2 次,政府各分管副县长督导检查分管领域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9 次。成立健全了十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并分别召开会议针对非煤矿山、冶金工贸、危化品及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重大隐患排查整治进行了部署,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同时,结合我县实际,相继制定印发了 《正镶白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 行动实施方案》《正镶白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 2023 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等文件,确保各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全覆盖、无死角。截至目前,各单位累计出动检查组 18 组次,发现隐患问题 61 条,已全部整改完毕,未发现重大隐患。
(四) 强化宣传教育。组织各苏木镇、部门、企业常态化开展各类应急演练,并先后举办安全生产、森林草原防灭火、防汛抗旱及第 22 个全国 “安全生产月” 启动仪式等多项宣传教育活动,发放各类宣传物品 10000 余份,参加群众 8000 余人次,让安全生产意识深入人心。
(五) 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方面。相继召开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会议、清明节前工作部署暨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分析研判会,组织应急、林草、森林公安、消防,交通执法大队等部门对各苏木镇饲草料交易点、储草基地等重点防火区域森林草原防灭火巡查工作 14 次,严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清明节当天,全县共出动防火工作人员 662 人,车辆 98 辆,对全县重点区域开展巡查值守。截至目前,我县共计出动检查组 260 个组次、工作人员 500 余人次,发现隐患 162 条,已整改 162 条,整改率 100%。
(六) 防汛抗旱准备工作方面。一是健全组织机构。通过政府官网对我县防汛抗旱、水库大坝行政责任人进行了公示,组织召开了全县防汛抗旱会商研判会议,对人员安排、隐患排查、防汛值班、物资储备等方面作了明确要求。二是完善体系建设。制定完善了 《突发事件气象保障应急预案》《重大灾害性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制度》,并及时研判天气变化和灾害发展趋势,安排专业人员汛期 24 小时值班,建立信息日报送机制、险情灾情信息实时报送机制和极端天气信息微信直通群,覆盖全县五个苏木镇 78 个嘎查村。同时,已对我县现有的应急抢险救援队伍 (消防救援大队为主的综合应急抢险救援队伍 1 支 18 人,县应急管理局、武装部民兵应急连、武警中队和各苏木镇干部职工为主的半专业应急抢险队伍 8 支 122 人,组织嘎查村成立应急抢险队伍 78 支 400 余人) 进行森林草原防灭火技能培训一次。三是做好防汛抢险准备。县政府已安排防汛专项资金 55 万元,为各苏木镇、职能部门备齐备足各类抢险物资 (编织袋沙袋 3.8 万个、水域救援湿式防护装备 80 套、对讲机 80 台、柴油机水泵 2 台、移动照明灯组 2 台及其他防汛物资设备 8000 余份),确保关键时刻抢险队伍拉得出、抢险物资顶得上。四是开展汛前检查。对全县河道水库、防洪堤坝、旅游景区、山洪灾害易发区、低洼易涝区等要害部位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了自查工作,在易积水路段、过水路面 50 处,设立水位警示警戒标志 100 个。同时,组织工作专班对明安图镇内所有排水管网、污水井、雨水井共计 700 余处进行排查检查,对发现的隐患点已全部完成疏通整改。
二、存在的问题
(一) 安全生产监管队伍的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能力不足。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对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履行监管职责的专业能力要求较高,但大部分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监管人员对本行业领域的监管仍然一知半解,综合安全监管能力较为有限,不但理论基础薄弱,而且实践能力也不足,监管队伍的安全隐患排查能力、安全风险识别能力与肩负的监管职责严重不相匹配。
(二) 隐患排查整治意愿不强、精准监管执法水平不够。部分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隐患发现主动性、意愿不强,安全监管责任意识仍与实现安全目标存在巨大差距,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不清晰,没有理顺哪些工作属于综合监管,哪些工作属于行业监管,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的内容是什么,如何在法律授权的条件下进行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如何配合等。
(三) 部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重生产轻安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到位等现象仍然存在,特别是在规范操作、安全培训、建章立制等方面差距较大,部分员工自我保护意识差,违章作业、疲劳作业、冒险作业时有发生,对潜在的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放松管理、疏于防范。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针对安全生产工作特点规律,狠抓责任落实、狠抓监管执法提升、狠抓督查问责到位,确保全县无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具体为:
(一) 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全面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提高各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执法精准性、专业性,采取明查暗访、联合执法等多种方式开展执法检查工作,保持安全生产执法高压状态,对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形成强有力的威慑。持续加大对非法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力度,特别是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坚持 “能停产不处罚,能处罚依上限” 原则,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
(二) 突出 “重大隐患” 开展排查整治。各苏木镇、行业监管部门将严格对照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内容,找准最突出最紧迫的风险隐患全面开展隐患问题排查工作。聚焦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燃气、冶金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牢牢把握企业作为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指导各企业集中开展全面自查自改,充分发挥主要负责人 “第一责任” 主导作用,政府部门强化帮扶指导,然后再开展精准严格执法。
(三) 全力以赴做好今年汛期安全防范工作。各苏木镇、各有关部门将按照自治区、全盟关于做好汛期工作部署要求,持续对重点区域和行业领域汛期安全隐患开展排查整治,对可能由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进行全面分析评估;加强应急抢险队伍建设,完善预警预报机制,抓好汛期值班值守工作,认真落实 24 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情况调度和信息报送,相关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处置和报告突发事件。
(四)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提升全社会安全发展意识。把 “安全生产月” 活动纳入各苏木镇、各部门工作重点,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及时开展 “安康杯” 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安全生产月咨询日” 等系列宣传活动,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宣传新 《安全生产法》《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各部门积极推动企业负责人做好 “五带头” 宣传活动,开展常态化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高社会大众应急避险能力。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咨询,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