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紧扣 “讲政治、抓发展、惠民生、保安全” 工作总思路,不断创新工作理念、体制机制、方法手段,2 次荣获全省维护社会稳定先进县,连续 5 年荣获全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先进县。
一、主要做法
(一) 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压实工作责任。一是高站位统筹推进。党政一把手挂帅担任平安**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第一副组长,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 8 次研究政法工作,召开平安建设领导小组会议 2 次,工作推进会议 5 次,专题研究部署我县平安建设、基层社会治理等重点工作。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坚持 “一线工作法”,带头深入乡镇、重点领域督导 40 余次。二是全要素落实保障。人力保障上,核增县社会治理中心编制至 5 名,工作人员共 9 人;配齐配强 33 个乡镇政法委员 (均由党委副书记担任);增配专职网格员 76 人,专 (兼) 职网格员累计 827 人;配备警务助理 462 人。财力支撑上,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纳入财政预算,累计投入 8800 余万元打造 “三级综治中心”“情报指挥中心”“联调中心”“智慧检务”,建成 “雪亮工程” 视频监控点位 2940 个、“慧眼工程” 视频监控点位 10 万余个。三是全方位压实责任。研究出台 《平安**建设工作考评办法 (试行)》《平安**建设工作考评指标体系 (试行)》 等文件,将基层治理工作、网格化服务管理等工作纳入乡镇、部门年度目标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强化督导考评机制,先后开展专项督导 8 次、调度乡镇 55 次,通报批评或约谈行动迟缓、措施不力的乡镇 25 个、行业单位 6 个。印发 《**县乡镇政法委员职责清单》《**县乡镇政法委员权力清单》《**县乡镇政法委员管理考核办法 (试行)》 及有关制度,建立健全 “四张清单”,通过权力清单赋 “权”、职责清单赋 “责”、日常清单赋 “效”、负面清单赋 “警”,开展乡镇政法委员加强政治能力建设政治轮训 2 次,业务培训 6 次,切实提高他们的履职能力。
(二) 夯实基层基础,全面提升治理水平。一是坚持 “四化融合” 推进综治中心建设。印发 《推进综治中心实体化实战化运行实施方案》《**县综治中心实体实战能力提升行动工作方案》,按照实体化、实战化、规范化、智慧化标准,建成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 496 个,其中示范类 102 个、创建类 360 个、带动类 33 个,视频调度、心理疏导、矛盾纠纷调解、公共法律服务等功能齐全,专兼职工作人员配齐配强县级达到 9 人、乡镇平均达 4-5 人、村级 “1+n” 人。二是坚持 “系统集成” 织密监控网络。推动将 “天网工程”580 个点位、应急广播 132 个点位、智慧交通 38 个点位、数字城管 219 个点位、“雪亮工程”2940 个点位达,“慧眼工程”4.5 万个点位全部接入县综治中心,构建立体式、全方位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网,并实现县、乡镇、村 (社区) 三级调度,综治中心建成后通过视频信息资源累计排查治安隐患 1723 个、开展公共服务 85000 次、协助侦办治安刑事案件 285 件,已成为应对重大风险的 “指挥部”、汇集情报信息的 “数据部”、平安形势分析研判的 “参谋部”、解决治理难题的 “服务部”。三是坚持 “一网运行” 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注重党建引领,建立红色网格。着力从红色堡垒、红色头雁、红色队伍、红色联动、红色支撑 5 方面发力,在城区设立网格党支部 119 个,小区 “微网格”836 个,形成 “辖区党委政府+网格员+志愿者+小区党组织+物业企业” 工作机制,成功化解我县 “东川铭郡” 物业纠纷,成功推动城区老旧小区整治,相关做法被市委政法委采用推广;推动力量整合,构建全科网格。推行 “多网合一、一网运行” 全科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医保、生态环境保护、退役军人事务、消防等工作纳入网格化服务管理;深化多元共治,做优联动网格。发挥网格员纽带作用,整合网格内力量和其他社会力量参与网格化服务管理,形成 “1+4+N” 网格治理大格局,网格员累计发现、上报、办理各类事项 9.98 万余件,99.98% 的事项在网格中办结,多项重点指标位列全市第一方阵。
(三) 突出协调联动,全面推行多元解纷。一是织密调解网络。在全市率先建成诉源治理中心,全面推进 “庭站点员” 建设,设置基层人民法庭 7 个、诉讼服务站 36 个、巡回审判点 462 个;设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 11 个,医患纠纷人民调解中心成为全市行业性人民调解的典范;设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462 个,配备专 (兼) 职调解员 6000 余人。二是创新工作机制。探索建立 “三天三一” 排查、“三三调处”、“不满意信访事项第三方评价机制” 等工作机制,抓实 “前端” 预防,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调解、专业调解有效衔接,防止 “小事拖大”;推行 “梯度” 解纷,一般矛盾纠纷由村 (社区) 指定专人第一时间介入,调解 3 次以上,普通矛盾纠纷由乡镇组建调解团队,村社干部、法律顾问等参与调解 3 次以上,重大矛盾纠纷由乡镇向县委政法委申请,由诉源治理联调中心组建专家团队调解 3 次以上,防止 “大事拖炸”。打造调解 “名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 “枫桥经验”,积极探索人民调解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化建设新路径,“廖大姐” 心理疏导室、“余热映初心” 工作室等一批 “金牌” 调解室不断涌现,成为定纷止争的靓丽名片,去年累计排查各类矛盾纠纷 4977 件,化解成功 4803 件,化解成功率达 96% 以上。三是突出示范引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 “枫桥经验” 重要指示精神,认真按照 “枫桥式” 派出所、司法所创建工作要求,坚持 “强本固基、示范带动”,高标准谋划、全方位推动 “枫桥式” 派出所、司法所创建工作。成功创建第一批省级 “枫桥式公安派出所”1 个,“全国模范司法所”1 个,省级 “枫桥式司法所”2 个,市级 “枫桥式司法所”11 个,县级 “枫桥式司法所”16 个。
二、存在的困难
(一) 基层平安创建抓手少。目前省级表彰的基层平安创建项目只有 “六无” 平安村 (社区) 创建这一项,在平安乡镇、平安医院、平安校园创建上省、市暂还未建立级命名表彰机制,县级推动基层平安细胞建设抓手少,无法形成 “层递式” 表彰激励作用。
(二) 基层社会治理力量分散。合村并组后,村常职干部一般 4 至 6 人,服务半径和服务人员明显增大,基层干部往往身兼数职,在落实信访维稳、重点人员服务管理、矛盾纠纷调处等工作任务中存在表面上多人抓、多人管,实际上无人抓、无人管现象。
三、有关工作建议
(一) 进一步整合利用现有视频资源。目前我县已建成视频监控资源中,已整合进入县综治中心的有 “天网工程”、应急广播、智慧交通、数字城管、“雪亮工程” 及部分 “慧眼工程” 等,建议省级在指导 “发挥智治支撑作用” 有关工作时,尽量从有效整合利用现有资源出发,协调有关方面提供政策和技术层面支持,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二) 有效整合各类工作系统。以调解工作为例,目前政法委使用的有 “**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信息系统”“稳定系统”,司法局使用的 “人民调解系统”“法院人民调解系统”,同类工作存在需要同时录入多个不同系统的现象,基层负担很重,并且各系统之间不能互联互通,数据不能及时共享,导致统计口径和数据不一致,无法全面、准确反映工作成效。建议从省级层面由省委政法委牵头,对各类系统进行清理、整合,既提高工作效能,又切实为基层减负。
(三) 增加基层平安细胞建设表彰项目。建议将平安乡镇、平安医院、平安校园创建等纳入省级层面表彰,形成良好的激励表彰效应,提高各层级、各行业、各部门平安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 加强对创新工作的指导。为解决村 (社区) 基层治理力量分散、无专人抓问题,我县积极探索,拟在村 (社区) 通过 “设岗定责” 的方式,在常职干部中设立 “综治委员” 职务,在既不增加财政负担、也不增加基层负担的前提下,确保基层治理工作有专人主抓、有专人落实。恳请调研组各位领导在制度和操作层面给予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