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心如磐担使命 奋楫笃行启新程

近期,我认真学习了 《xx 市领导干部不宜担任现职的 “下课”20 条》 相关内容,深刻领会其精神内涵,并逐一对照 “20 条” 内容查找存在问题,思想认识有了进一步提高,工作作风有了进一步改进,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永葆初心、拼搏向上、踏实干事。

一要坚守初心,做到脑中有 “责”。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在日常工作中,要明确自己的职责,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首要任务,密切与群众的关系,切实解决群众身边 “急难愁盼” 问题,不断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幸福感和安全感。要有 “时时放心不下” 的责任感,勇于担当作为,脚踏实地、真抓实干,用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 “放得下心”,让组织 “放得下心”。

二要学用结合,做到手中有 “能”。在工作岗位上,学好必要的业务知识,掌握必要的业务技能是开展一切工作的基础,因此要认真学习各项业务知识,掌握必备的业务技能,储备必要的理论基础,不断提升群众工作能力。要在实践中抓落实、在实践中提升解决问题的本领,只有在 “抓落实” 中提升能力素质,才能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

三要法纪不忘,做到心中有 “廉”。坚持学习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知识,在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依法依纪依规办事。要保持清正廉洁、秉公用权的公心、“权为民用” 的敬畏之心,把手中的权力用在其时、用得其所。“清正在德,廉洁在志”,要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内省于思、外化于行,始终保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始终做到淡泊名利、廉洁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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