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营造一流的营商环境。营商环境体现的是一个地方惠企便民的社会氛围、展示的是地方政府的服务效能、彰显的是社会治理的法治水平、弘扬的是一个地方的人文魅力、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当前,破解我市营商环境发展障碍,进一步优化提升全市营商环境,既是对标落实中央、省、市改革工作的具体体现,又是解决全市营商环境突出问题、加快洞庭湖区核心城市建设的迫切要求。根据市委工作安排,市政协将 “破解我市营商环境发展障碍,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作为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协商重点调研课题,自 3 月中旬以来,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 XX,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 XXX 带领市政协调研组赴 XX 经开区及 XXX、XXX、XXX、XXX、XXX 等地学习考察,并召开相关职能部门、规模企业家代表座谈会,对我市招商引资和优化营商环境情况开展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综述如下:
一、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的成绩
(一) 重商安商制度体系不断完善。
一是组织领导不断加强。在市级层面成立了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为优化营商环境奠定了坚实的组织领导基础。二是制度体系逐步完善。近年来,我市出台了 《关心关爱企业家 “二十条”》《招商引资若干规定》《支持工业经济发展 “二十条”》《支持现代农业发展 “二十条”》《优化营商环境 “二十条”》《XX 市招商引资中介人奖励暂行办法》 等多个指导性文件,促进了以营商环境建设为中心的各项工作机制逐步健全完善。三是工作督导不断强化。建立 XX 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实行 “月调度、季点评、半年测评、年总结” 机制,以周例会形式跟踪督办薄弱环节和未达标任务,及时发现并整改突出问题,推动形成 “对标先进-推进工作-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的工作闭环,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 服务营商环境效能不断提升。
一是深化审批服务 “三集中三到位” 改革。对全市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清单进行了全面清理规范,实现了市、镇两级政务服务事项名称、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等要素的统一,建立了标准化的办事指南,做到事项清单 “应有全有、应容尽容”,市本级实施清单和权责清单发布率 100%。全市 900 项依申请六类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和网上大厅,进驻率 100%。二是改进项目审批服务。全市 26 个窗口单位的 361 个高频事项累计减少审批环节 1250 个,减少送审材料 560 份,减少办理时间 50%以上 (企业开办由 5 天压缩到 2 小时)。实现全领域各类审批服务事项整体提速 70%以上,涉企经营和建设工程项目事项审批时限整体提速 80%以上。三是优化服务供给。XX 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内设全程代办服务窗口,从 2020 年 6 月份开始,企业项目建设的所有事项均可在 XX 高新区申请 “帮代办” 服务。3 年来,共计全程代办 18 个项目,涉及行政许可事项 30 个。包括 XX 微克科技年产 25000 吨 PCB 专用电子材料项目、显峰食品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嘉顺利电子年产 1.2 亿只电子元器件建设工程项目、宏碧园农副产品深加工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等。特别是宏碧园农副产品深加工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从签约到投产仅用了 5 个月时间。
(三) 法治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一是推行 “服务型” 执法,大力推广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 “柔性执法” 手段,开展执法先普法活动。制定 《XX 市柔性行政执法免罚清单》,共 77 条款,积极落实首次轻微违法不予处罚,尽力减轻企业负担。二是推动落实 “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监管制度,全面执行行政执法 “三项制度”,加强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管理,建立健全纵向联通,横向协调的监管体系,实现 “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经营的干扰。三是严格执行涉企检查备案,实行每月 1-20 号为企业 “宁静日”,对各执法单位涉企检查备案及重大处罚决定备案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强化对行政执法依法履职情况的监测、评价和考核,促使执法监管工作更加公平、科学、高效。
(四) 整治营商环境力度不断加大。
一是深入开展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重点从政务服务不优、行政审批工作效能与现实需求存在较大差距、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不规范、“提篮子”“打牌子” 等方面着手,对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以强有力的监督执纪问责倒逼各级各部门担负起推动 “亲”“清” 新型政商关系的主体责任落实。二是构建 “四位一体” 信访举报平台。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网络举报,建立涉企问题线索 “直通车”,对涉及营商环境的信访举报优先处置、挂牌督办、限时办结。在畅通线索渠道的基础上,将营商环境作为日常监督、专项巡察的重要内容,通过随机抽查、电话随访、明察暗访等方式,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着力整治职能部门及相关干部在服务企业过程中索拿卡要、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贪污贿赂、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等 “中梗阻” 行为。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共摸排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线索 4 条,办结 1 条,组织处理 3 人,为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二、当前我市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市与自身过去相比成就很大,但与发达地区相比,与省内先进地市相比,与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我市的营商环境还有差距。
(一) 思想观念不解放,工作作风有待改进。
构建 “亲”“清” 的政商关系,核心是思想观念的转变。面对经济发展已由 “政策驱动” 转向 “环境驱动”,竞争由拼资源、拼区位、拼政策逐步转向拼服务、拼环境、拼创新的新形势,有的部门站位低,没有认识到优化营商环境是全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推手,是解放生产力、提升竞争力的关键环节;有的认识狭隘片面,把营商环境建设与行政审批划等号;有的流于形式,以文件落实文件、会议落实会议等。少数干部思想上认识模糊,缺乏主动作为,没有把自己当成服务企业群众的 “公仆”,没有真正设身处地的为企业发展解决问题;有的凡事讲惯例、等批示、怕担当,导致审批时间过长、中间环节太多,与企业 “清” 而不 “亲”。
(二) 简政放权不充分,政务环境有待改善。
一是事权下放不到位。“三集中三到位”、“综合窗”、“一件事一次办” 等改革运行机制不健全,已经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事项多为受理,业务办理办结仍需到业务部门,存在 “名进实不进”、“体外循坏”、“联办事项” 无办件等问题,导致窗口承接能力不足,致使下放的审批事项办理效率低下。如窗口和首席审批员可审批决定的事项占比不到 20%的单位有 10 个:发改局、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卫健局;用水用气并联审批环节不通畅,未实现企业用户外线工程 “零跑办、零审批、零费用”。二是信息资源共享不充分。部门之间信息不能衔接共享,企业多处报批,项目前期立项、规划设计、工程报建等环节,要向发改、自然资源、林业、生态环境、住建、应急管理等多个部门多次递交材料。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平台系统未与自来水、电力、天然气开通网上平台业务,未与市财政局非税缴费平台共享,未在住建局实时获得商品房网签备案、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未与税务共享实时税收信息。三是政务服务不完善。政务大厅运行管理抓手不够,派驻窗口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管理人员和窗口工作人员学习培训不够,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提升空间大。
(三) 要素供给难保障,涉企服务有待加力。
一是园区配套功能不完善。园区缺少公租房、公交线路、公共停车场等配套设施,导致企业员工上下班不方便。金航船舶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张,但周边配套服务已不能满足企业发展需求,船舶园无工业垃圾集中处置点。金航船舶、金江水产 2 个企业所在地没通公交车,员工上下班交通十分不便。金江水产反映企业货物运输车辆为半挂车,进出厂区调头难,希望增开道路口。二是金融服务环境不活跃。融资难、融资贵仍然是制约企业发展的共性问题,银行慎贷、惜贷、拒贷现象时常发生,企业贷款难问题突出,在为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增信服务方面还有较大差距,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企业融资需求。三是企业发展所需要素保障有困难。因各种原因限制,现有企业扩能扩产不能满足,如岳阳一家船舶企业想来 XX,但没有合适的地方可提供;金莫特电子因征拆资金不足导致扩产项目停滞;麻地膜项目因项目选址历史遗留问题未能解决而搁浅;恒瑞管桩为高耗能产业,6-8 月是旺季,企业旺季时常被限电,给企业经营带来很大困难;新马制衣今年订单多,但年轻劳动力不足;科仁医疗也反映人才难招。四是惠企政策难到位。如金江水产等七家企业按照我市出台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应享受土地出让金返还,总金额超过 1000 万元,但到目前为止,七家企业应享受的优惠政策未能真正兑现。
(四) 执法监管不严格,法治保障有待强化。
一是行政执法不规范。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服务不够,普法不够,善意提醒不够,为处罚而执法,没有处理好发展与执法的关系,分散执法、随意执法、多头执法、以罚代管等现象时有发生。如相关执法部门对恒瑞管桩公司存在深夜执法、突击执法情况。二是涉企检查备案未落实。各职能部门来园区检查有的未按要求进行备案登记,有企业反映 1-20 号宁静日遵守不到位。三是涉企中介机构监管不到位。有的部门负责人利用手中权力推荐中介机构,人为增加企业负担。如环评报告、项目立项可研报告等都存在人为推荐中介机构服务的行为。
三、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的对策建议
优化营商环境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全市上下需同心同力,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狠劲,以持续发力、久久为功的毅力,着力围绕打造政策最优、成本最低、服务最好、办事最快的 “四最” 要求,统筹推动政商、政务、要素、法治 “四个环境” 全面提质,为加快建设洞庭湖区核心城市、推动 XX 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 坚持解放思想,打造亲清更统一的政商环境。
认真落实国家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强化各级部门及公职人员对优化营商环境再认识、再深化、再提升。一是要在解放思想上下功夫。牢固树立 “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 XX 形象” 的理念,邀请省内专家学者、经济发达地区相关领导和职能部门业务骨干对优化营商环境前沿理念、先进经验进行辅导解读,开拓视野,找差距、补短板,重点解决部门 “一把手” 和业务骨干市场观念不强,服务意识不强,创新意识不强,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建议建立 “政企交流会” 制度,每期聚焦一个主导产业所面临问题,由市党政主要领导或联系企业市级领导轮流主持,帮助企业纾困解难。二是要在正向激励上下功夫。在服务企业发展、助推营商环境改革工作中,充分运用容错纠错机制,落实好 “三个区分开来”,解决广大干部在柔性执法、优化审批手续、减少打扰企业等方面的顾虑,全面激发党员干部服务企业、干事创业热情,对企业服务优、服务好的干部,在选拔任用上优先提拔。建议由市优办牵头成立监督评议组,组织对具有综合管理 (行政执法)、公共服务 (行政审批) 职能以及与群众和企业联系密切的市直单位职能股室及所属二级机构股长 (中心主任等) 和市直单位派驻镇 (街道、中心) 的机构股长 (站长、所长、负责人等) 开展 “百企万众评股长” 活动,评议结果作为干部职级晋升的重要参考,并纳入各单位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三是要在加大宣传上下功夫。加大营商环境领域宣传力度,在 XX 发布、新 XX 等平台设置营商环境专栏,全方面宣传我市营商环境工作。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企业宣传展示区,通过宣传视频、宣传展板等形式定期更新,每月 1 期宣传辖内重点企业和企业家,营造全社会大力支持企业和尊重企业家的浓厚氛围;线下每季度召开一次政策宣传解读会,线上利用云直播、制作动漫小视频等形式,强化政策宣传。加大对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的公开曝光力度,开展警示教育,提高社会各界对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知晓率、参与度和支持力。
(二) 突出提质增效,打造办事更高效的政务环境。
以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为导向,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 “好办”“快办”“智能办”“一次办”。一是持续提升惠企便民服务改革。①开展 “一业一证” 改革试点。对我市 “超市、药店、母婴店、餐饮店” 四个行业所需的企业准营证书整合为一张行业综合许可证,实现企业开业手续一次性办全。②推进便民利企服务 “进村口”。推动个体工商户注册事项 (含设立、变更、注销等) 进驻镇 (街道、中心) 村民服务中心,并实现市域内跨镇 (街道、中心) 通办,让老百姓实现 “家门口办照”。依托银行网点资源开发 “智慧政务柜员机”,打造 “24 小时不打烊” 政务服务模式,构建 “15 分钟便民利企服务圈”。③梳理惠企政策主动服务。在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领域开展试点,实现由 “人找政策” 到 “政策找人” 的转变,让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市场主体可 “坐享” 政策红利,做到 “足不出户” 即可享受政策、资金 “送上门”。④完善招商引资 “母亲式” 服务机制。对重点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实行 “点对点” 全方位帮办服务,建立 “一个项目、一位挂钩领导、一支服务队伍、一个工作群” 的 “四个一” 工作机制,实现 “一窗受理、协调督办、优质高效” 的目标。⑤提升招商引资效能。建议在开展招商活动中,招商团队要精明,招商项目要精准,优惠政策宣传要透彻,确保框架协议签订的相关条款能在本市落得地、兑得现、推得动。二是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通过 “调、减、并、转、放、精、优、免”,实现审批流程、信息数据平台、审批管理体系、监管方式的 “四统一”。①实施工程建设项目 “清单制+告知承诺制” 改革。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事项,依法依规清理前置审批和特殊环节,提速项目审批。充分利用土地报批、征地和土地出让期,推行容缺受理审查、告知承诺,新增用地项目实现 “拿地即开工”,使供地空档期变为高效审批服务期。②推行招商引资项目审批前事项专业团队全程代办服务。落户我市的企业由高新区或企业所在地的镇 (街道、中心) 指定一对一的专业服务队伍,为落户企业全程代办相关审批事项,让企业家 “零跑腿”。③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 “企业服务会商日” 制度。针对辖区内或跨层级审批的招商引资项目在审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会商解决。三是严格督导考核。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对重点单位、服务窗口、重点项目及关联单位进行全面深入的督导检查,力求把要害问题、关键堵点挖出来。特别要对窗口一线工作人员的配备情况进行重新梳理,对不适宜的人员进行调整,选派业务精、作风正、素质好、能力强的优秀干部充实到一线窗口,组织开展常态化业务学习,完善窗口服务人员考核管理机制,增强服务理念和业务素养。
(三) 破解瓶颈制约,打造保障更有力的要素环境。
提供全方位、多层次要素支撑,促进要素资源高效配置,持续为企业赋能,为发展聚力。一是做好基础要素保障。在做好园区基础设施保障的同时,加强对水电气等行业的价格监管;对新建公租房要合理分配,解决园区企业员工住宿问题;对园区公租房、安置区、产业园要科学规划停车场,解决园区停车难的问题。探索政府统筹,企业共建模式,破解公交通行、货车直达、员工安居等配套缺失的突出问题。根据企业用电需求变化,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努力打造最优电力营商环境。二是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整合归集扶持资金,着力支持重点企业和成长态势好且急需发展资金的企业。每季度定期召开政银企座谈会,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加强与税务部门合作,将企业的纳税信用、纳税贡献转化为有价值的融资成本,解决诚信纳税企业缺抵押、少担保、难以获得银行资金支持的问题。三是优化人才服务管理。常态化做好企业用工服务保障,通过招聘信息发布、人员推荐、共享用工对接等定制化服务,帮助企业解决 “用工难” 问题。建立重点用人单位定向单列支持机制,支持用人主体 “带政策、带指标” 靶向引才。加快建设智慧人才服务平台,推动实现 “人才找政策” 向 “政策找人才” 转变。发挥人才服务窗口作用,帮助人才解决住房保障、医疗保健、子女教育、家属就业等现实问题,让人才有更多获得感,确保人才 “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
(四) 聚焦公平公正,打造执法更优的法治环境。
建立以法治为基础的保障制度,严格规范监管执法行为,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一是强化监管执法规范机制。加快落实容错机制,对轻微违法并及时改正企业实行免罚,对首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企业实行 “首违不罚”,以约谈、责令整改为主,给予企业自我纠错空间,降低轻微违法和初次违法对企业后续发展的影响。落实 “谁执法谁普法” 责任制,各执法单位每季度开展不少于 1 次普法活动。对外聚焦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运用电视、广播、“两微一端” 等媒体手段提升普法的准确性、有效性。健全企业投诉反馈机制,针对企业反馈的执法不规范行为及时进行解决与反馈。二是实行 “无事不扰” 监管检查制度。严格落实涉企事项报批管理,未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报市优办批准不得擅自组织,坚决杜绝任性无序的检查考评等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行为。将监督检查比例频次与企业信用等级挂钩,除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特殊领域外,对诚信守法企业落实免检制度,对轻微、一般失信企业,每年进行一次随机性联合检查,对严重失信企业加大检查力度。三是强化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坚定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少捕、慎诉、慎押” 刑事司法政策,妥善办理涉企民商事纠纷和执行案件。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企业正当融资与集资诈骗等界限;审慎使用查扣、冻结企业资产、拘押企业负责人等司法手段。集中开展园区和企业周边环境整治,持续打击强揽工程、强装强卸、强买强卖、无理阻工等不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