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讨交流发言:以学促干做合格的新时代党员干部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考察时强调,在以学促干上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并就“以学促干”提出明确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走深走实指明努力方向。通过这一段时间的学习,今天,根据安排,谈一些自己的体会,我的交流题目是“以学促干,做合格的新时代党员干部”。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练好思想“内功”,提高思想认识
练好思想“内功”,首先要学好用好党的创新理论。以党的创新理论成果指导实践。党的二十大以来,我们党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勇于进行理论探索和创新,以全新的视野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取得重大理论创新成果,集中体现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创新理论,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是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的飞跃,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行动指南。
要牢牢抓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个灵魂,牢牢把握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牢牢把握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才能深入领会新时代、新思想、新矛盾、新目标对党和国家各方面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二、深化纠治“四风”,践行党的宗旨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宗旨,在具体工作中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我们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自觉以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奋斗目标,始终做老百姓的忠诚卫士。
党的二十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丰硕成果,但依然有一些领导干部不收手。作为一名年轻的党员干部,我们不能学习这些。总书记强调,要持续深化纠治“四风”,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
单位上待的时间一长,身边有的人就会说,“我们的权力小,也没腐败的必要,腐不腐败要查有权力的”殊不知,老虎有危害,苍蝇亦有危害。“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在法治轨道上行使可以造福人民,在法律之外行使则必然祸害国家和人民。”对于我们每位党员干部来说,职务和权力意味着什么?不是名誉,不是地位,不是利益,而是一种责任,权力越大,责任也越大。而这些权力一旦成为谋私的工具,不但损害部门形象,而且会贻误监管事业、党的事业,也会断送了自己的前程。
三、实现以学促干,精心履职尽责
工作中,凡是有利于党和人民的事,我们就要事不避难、义不避责、大胆地干、坚决地干。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古今事业必成于实。做人要实,谋事要实。这就要求我们从实际出发谋划工作,不好高骛远,不脱离实际。作为一名新时代的党员干部,要在工作和生活中讲真话、讲实话,干实事、求实效。要敢于坚持真理,善于独立思考,坚持求真务实。勇挑重担、苦干实干。当前,我们处在前所未有的变革时代,干着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如果知识不够、眼界不宽、能力不强,就会耽误事。要结合我们的工作需要,做到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坚持在干中学,在学中干。
要在具体的工作中培养一颗责任心。只有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感,对工作尽力,对职位尽责,对事业尽心。才能把事业干好。要秉承务实的精神,工作上要尽心、尽力、尽责。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敢于负责,不回避矛盾,不推卸责任。甘于奉献、不怕吃亏,不做违背原则的事情,认认真真把手头的工作搞好干到位,在工作中做一名合格的新时代党员干部。
以上就是我的交流发言,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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