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的工作汇报
现将今年以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着力强化党的建设。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完善“党组中心组+机关党委+党支部+党员”四级联动学习机制,持续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培训,引导全体检察人员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区街一体、融入下沉”全面帮促工作机制和“双报到”工作机制,组建“**检察常态化应急突击队”,先后开展盯防值守、核酸检测、防控宣传、维护秩序等工作3000余人次,开展“战疫一线党旗红”“检徽闪耀•青春向党”主题演讲等各类党建活动50余次。突出“党建引领”,积极构建检察一体、党建业务双元融合互促工作模式,依托本院与**等五个院建立的区域一体化协作机制,就党建及业务工作中的难点和问题开展同堂专项培训,坚持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联学,实行青年干警常态化列席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研讨以及员额检察官列席检委会,引导青年干警将所学融入到检察工作。
二是着力提升素质能力。分层级建立人才库,采取师徒结对、练兵竞赛、检校合作等培训模式,做好“选、育、管、用”工作。扎实开展干部专业化能力“大培训、大练兵、大比武、大竞赛”活动,充分运用检察官网络学院、学习强国、检答网等平台,培训1200余人次。深入开展“每周一课(刻)”“你听我说”“检察官上讲台”系列活动,启动“1+1+N”夜校,每周发布政治业务学习清单,通过夜校+早课+N种灵活课堂以及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学习交流200余次,及时跟进赋能充电。突出年轻干部培养,建立预备比选制度,加强全方位培养锻炼。今年以来,2名干警被评为全省业务竞赛标兵和能手,2名干警入选全省检察人才库,2名干警在全市业务竞赛获得前十名,3个案例被评为全国、全省典型案例。
三是着力抓实纪律作风。开展作风建设大学习、大讨论、大查摆,大力倡树“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常态化整治政绩观错位、责任感缺失、执行力不足等作风顽疾。严格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严格工作标准,抬高工作标杆,持续强化“事争一流、唯旗是夺”的自觉。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视整改“回头看”,常态化开展执法司法顽瘴痼疾排查整治工作,排查廉政风险点82个,制定防控措施90条。扎实开展作风纪律整顿等“六个一”活动,进一步构建党风廉政建设“雁阵模式”,制定“三张责任清单”,梳理廉政风险。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对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机关办案等事项“逢问必录”,今年共填报51件。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政治站位不够高,大局意识不强。有的部门和个别干警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不积极、不主动,讲条件,缺乏政治意识和大局观念,存在“本位主义”思想,考虑问题只从部门利益、局部利益出发,只顾自己的“一亩三分地”。
二是政治与业务建设深度融合不够。仍然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的情况,部门管理的长远战略眼光不足,党建的针对性、创新性、时效性有待加强,在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上级部署的重点任务上存在担当作为干劲不足,执行力不强、只停留在表面上,没有真正得到实施。此外,支部品牌创建与工作性质和特点结合不充分,支部党内生活质量不高,党组织活动吸引力不够,规定动作多,自选动作少。
三是意识形态工作抓的不牢不紧。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有的部门在具体抓落实中常常“以空对虚”“大而化之”,没有意识到意识形态的小问题可能引发大问题,甚至把意识形态工作与宣传工作混同,意识形态工作的敏锐性、主动性、积极性不高。
四是担当意识不够强。对照区委工作部署,对照党委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担当落实的力度不够大,在谋划工作思路、推进工作落实的实招、硬招不够多,目前工作与预期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虽然能够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主体责任,但是在发挥“关键少数”引领作用方面有欠缺,对干警的教育、监督和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方法不够多,措施不够严密。目前助理、行政人员晋升,工勤人员的职级,书记员的工资等问题仍然存在,亟待解决。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常态化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毫不放松地抓好《中共**市**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的落实。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组主体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严格执行管党治党责任日常检查、党建工作问责等制度,强化责任压力传导,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推向深入。运用好外部监督平台,紧盯关键岗位、重点环节,建立动态监督、实时警醒机制,及时发现解决问题。精准审慎实施谈话函询和问责,规范实施问责的工作程序。
二是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尤其是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梳理主题教育、纪律作风专项教育整治、巡视巡察等各项整改工作进度,细化实化整改措施,明确时限和分工,统筹抓好整改任务落实。强化理论武装,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制度,分层次全覆盖开展政治轮训,每名检察人员每年政治理论学习不少于50学时。
三是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党纪党规,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最高检实施细则,使如实记录成为常态、最终形成自觉。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制度,根据新形势新任务需要和新出台法律法规等,及时总结经验,采取多种形式广泛组织学习宣传,解决理解偏差问题,形成按制度办事的浓厚氛围和行之有规、动之有矩的行动自觉。
四是抓党建促队建强业务,努力做到相互融合、有机统一。深化运用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指导检察工作,创造性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引导全体检察人员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等新时代检察理念,狠抓一体建设,督促各部门担起党建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做到党建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院领导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带头把党建工作融入各项具体业务和工作,结合办理重大复杂敏感、新类型等案件,坚持上讲台讲政治、教业务,建立典型案例进检委会、进检察官联席会、进讲堂制度,把讲政治要求落实到各项检察业务、各个工作环节、每一个具体案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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