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排我讲这次廉洁党课,既是贯彻上级指示的具体动作,也是我作为纪委书记的重要职责。同时,借这个机会,全面、立体地宣传一下党纪国法,大家要认真学习理解这些法纪条规,各级主要领导、党员干部、纪检骨干更要主动带头,因为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廉政主管责任,哪一个都在咱们肩膀上压着,“严” 的时代,“严” 的基调,大家都要做政策的明白人、组织的透明人、单位的放心人。
首先,我想讲一下纪委监委的职能作用。2019 年上级下发规定,明确设有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单位设立监察委员会,纪委书记自然兼任监委主任,至此,“老纪委” 同时扛起 “新监委” 的担子,实行 “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同时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双重职责。具体就是,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理。直白地讲,就是违规违纪要管,违法犯罪也要查。讲到这里,可能有的同志会问,职责里为什么都有监督,而且还都是第一位? 这是因为,《党章》 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监察工作条例》 规定,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这就是说,监督是第一职责、基本职责,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处理违犯党纪问题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的原则要求。纪委监委是政治机关,这就决定了监督的属性主要是政治监督,其根本任务是做到 “两个维护”,捍卫 “两个确立”;监督的对象主要是同级和下级的 “关键少数”,旨在通过 “关键少数” 带动 “绝大多数”;监督的方法主要是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帮助接种廉政 “疫苗”,产生腐败 “抗体”。当然,毛主席说过,“革命不是请客吃饭”,如果有人出了问题,也要利剑出鞘、彰显正义,进入执纪问责和调查处理程序。结合实践工作来说,就是要 “防反弹、防变异、防疲劳”,越是平稳越警惕,越是艰难越向前,越是漫长越坚定。下面,我从 3 个方面谈谈工作认识体会。
一、放大格局,在认清形势中保持警醒不松懈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讲,要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讲的就是形势,所谓察势者明驭势者智。2022 年 6 月 17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四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斗争已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必须不断、永远吹冲锋号。2023 年 1 月 9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再次强调:“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遏制增量、清除存量的任务依然艰巨”。我理解,这既是全国大生态的斗争形势,也契合单位小环境的发展态势。
分析近两年发生的违纪喝酒、网赌网贷、不正当交往等违规违纪问题,我们不难发现这些问题中都有共同点。一是失职缺位,责任意识不足。在当前各项工作交织并行,头绪很多的情况下,少数同志非但没有紧迫感和压力感,反而有值班期间饮酒,不正当交往、染上不良嗜好等倾向问题,在其位不谋其政。二是心存侥幸,安全落实不到底。发生的问题都是三令五申,严令禁止的,但还是有人存在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侥幸心理,充分反应了单位组织教育不到底,末端落实走空,隐患排查浮于表面。三是看客心态,不敢较真碰硬。这些问题发生时甚至是发生前,身边的同事是知道的,是能发现苗头的,但没有进行劝阻或上报,存在莫管他人瓦上霜的看客心态或是同样抱有侥幸心理,默许放任他人的不安全行为。四是盲目自信,经验代替思考。发生问题的不少是党员干部甚至是领导干部,但个别同志自恃资历老盲目自信,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触碰了底线红线。
这些问题警示我们,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充分认清作风不好、庸俗关系、好人主义、脱离群众、不尽职责、能力不足等问题在我们单位仍然存在。党员干部在处事干事、自我约束、拉衣扯袖、相互监督上亟待提升。看清形势、把握动态、明确走势,最关键是付诸行动落到底边。这里,我把最基本、最基础的,跟咱们联系紧密的一些条文要求给大家讲一讲,也算是一次政策法纪宣讲、内容拓展。
二、心存戒惧,在深学细照中常怀敬畏不失位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纵览世界文明史,现代政党无一例外都是有纪律规定和规矩要求的,没有纪律规定和规矩要求就不能称其为政党。学习纪律规矩、对照自省自查是遵纪守法的前提和履职尽责的基础。
(一) 关于党纪条规。这是一个闭合的系统,法规之间相互联系,但位阶不等,作用自然不同。
1.《党章》 是根本。这是全党必须遵守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党内每一项法规都贯彻和体现了党章的要求,其地位和作用不言而喻。
2.《准则》 是基础。《大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从 12 个方面就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做出部署。《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以 “四个必须”“八条规范” 树立了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这是我们共产党人共同的道德追求。
3. 纪律是戒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咱们要重点把握六个方面:即指政治纪律、组织纪律 (核心要义就是 “四个服从” 即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廉洁纪律 (核心要义就是 “不用公权谋私”)、群众纪律 (核心要义就是 “坚定人民立场、维护群众利益”)、工作纪律 (核心要义就是 “正确履职、担当尽责”) 和生活纪律 (核心要义就是 “涵养私德、修身齐家”) 等六大纪律 94 个负面条款。
5. 问责是板子。《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明确了 “十一种” 问责情形,这是各级工作生活学习方面的负面清单,可以说与大家密切联系、息息相关。我想,党员、干部都应该在案头放一本,有时间就学一学、悟一悟,既不能随意打板子,也不要轻易挨板子。
6. 程序是保障。纪法实践中,既要讲实体正义,也要讲程序正义,这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保证。像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就是党中央为纪委立的规矩,目的就是坚决防止利剑蒙尘。比如,纪检监察机关不依照条例规则依法精准执纪,那么办案人员就要受到相应的纪律处理,甚至受到法律制裁。
(二) 关于新规新纪。这些年,上级出台了不少新的规定,围绕上下比较关注的几个问题,给大家作个梳理。
1. 坚守 “3 万元” 硬杠杠、“五个移送” 铁规矩。凡是收送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礼品礼金涉嫌违法犯罪的,一律按照受贿行贿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凡是虚报冒领、违规套现涉嫌违法犯罪的,一律按照贪污挪用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涉嫌贪污公款、受贿行贿 3 万元以上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存在买官卖官和索贿、向 3 人以上行贿等较重情节,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收受下属财物 3 万元以上,不论有无请托事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贪污贿赂行为达不到移送司法机关条件的,综合数额、情节等因素,严肃追究纪律责任,包括开除党籍、降职撤职等。
2. 正当检举控告。党组织应当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知情权和监督权,鼓励、支持党员在党内监督中发挥积极作用,对党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提倡实名反映违纪问题,党组织应当为检举控告者严格保密,并以适当方式向其反馈办理情况。对改进党的工作有重大帮助或者检举、控告党组织、党员严重违规违纪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应当给子表扬或者奖励,对干扰妨碍监督的,应当依规依纪处理。同时,党组织应当严明监督执纪纪律,维护监督对象合法权益,保障监督对象的中辩权、申诉权等相关权利。经调查,反映监督对象问题不实或者没有证据证明存在问题的,应当及时予以澄清正名、消除顾虑。对以监督为名侮辱、诽谤、诬陷他人的,应当严肃查处,依规依纪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从近几年我们发生问题看,有正当反映问题的,也有携私报复、诬告乱告的,我觉得正直的党员应该在对方发生问题的第一时间或者未发生问题的时候采取劝阻、喝止等方法阻止同志犯错误,而不是在对方提拔任用的时候去检举控告,甚至诬告。希望大家端正心态、涵养正气,用好手中权力正确反映问题,真正对同志、对组织负责。
3. 精准追责问责。党的问责工作,应当遵循依规依纪、实事求是,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权责一致、错责相当,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惩前毖后、治病救人,集体决定、分清责任的原则。党委应当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单位本部门问责工作的领导,追究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党员领导十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纪委应当履行监督专责,协助同级党委开展问责工作。派驻纪检监察组按照职责权限开展问责相关工作。我们各级党委,领导干部、党员骨干都是有职责要求的,要强化担当尽责的政治自觉,不能不闻不问当 “甩手掌柜”,更不能自我放松 “同流合污”,要在平时履好职尽好责,把问题隐患扼杀在萌芽状态,不要等到上级来问责。
4. 注重案后治理。中医有一句话,叫 “急则治其标,缓则治其本”。在反腐倡廉工作中,我们一直强调标本兼治。治标,对腐败分子能够起到惩治、震慑、遏制作用,突出 “惩” 的功能。治本,对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对腐败现象能够起到预防、阻拦作用,重在 “防” 的功能。注重案后治理,就是要在发生违纪违法问题案件后,深入查找剖析思想、制度、风气等方面的深层次原因,认真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堵塞漏洞,扎紧编密管权治权的制度笼子,充分发挥制度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作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三) 关于纪言纪语。说起来,党的十八大到现在,全面从严治党也到第十二个年头了,每一年都是一个再实践、再认识的过程,前一年的工作基础,构成了下一年再深化、再出发的更高点和原点,由此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不断迭代升华、优化升级。在这个过程中,理论创新也有一个更高层次、更广领域的进步。
1.“三不腐” 一体推进。2022 年 6 月,中央政治局进行第四十次集体学习,主题就是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当前,反腐败斗争已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必须不断、永远吹响冲锋号。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相互依存、相互促进,“不敢” 是前提,“不能” 是关键,“不想” 是根本,必须增强整体效果。具体来说,从治标入手,把治本寓于治标之中,让党员干部因敬畏而 “不敢”、因制度而 “不能”、因觉悟而 “不想”。
2. 实践运用 “四种形态”。监督执纪 “四种形态”,是指:①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 “红红脸、出出汗” 成为常态;②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③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④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突出思路就是 “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小惩在前,治病救人。这是真正对党员、对干部的负责,也是对党和人民的负责。破法者自破纪始,如果一个人在一开始违纪时,组织上能及时咬耳扯袖、严肃执纪,他们就可能不至于由第一种形态酿成第二或第三,直至第四种形态。半年形势分析我们也要召开组织生活会,要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剖析自身问题,认领同志指出的问题;同时指出其他同志问题,切实红红脸出出汗,真讲问题,对同志真负责。
3. 挺纪在前、纪严于法。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工作报告明确提出 “党纪严于国法,必须让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线”。这就是说,党员作为有着特殊政治职责的公民,必须接受严格的纪律约束,为本阶级、本民族肩负起神圣的政治使命。党纪国法,论严格程度,党纪为最,选择入党,就选择了更严苛的约束,我们要自觉接受纪律约束监督,牢牢守住纪律底线。
刚才,给大家把涉及我们日常的法规理了理,重点还是要严格遵守执行。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讲:遵守党的纪律是无条件的,执行党的纪律不能有任何含糊。
三、恪守底线,在躬身践行中涵养境界不伸手
作为党员干部,我们必须牢牢守住廉洁自律高地和纪律处分底线,做到涵养境界不伸手,具体来讲,做好三点:
(一) 敞开胸怀习惯于监督。我们党除了国家、民族、人民的利益,没有任何自己的特殊利益,概括起来就是 “无私”,心底无私不怕敞开胸怀,乐于接受监督,具体要做到三点:一是学习。在学习理论中强化清廉理念清代学者余怀认为:“学习能够使糊涂的人变得聪明,狭隘的人变得豁达,忧郁的人变得愉快,笨拙的人变得灵巧”,可见,学习对提升一个人的思想素养和道德修养十分重要,廉洁的品格、良好的操守不是天生的。作为一名新时代的党员,最根本的就是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搞好知识滋养和正气熏陶,保持清正廉洁的 “源头活水”,不断强化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和抵腐定力。二是慎独。人生状态大致可分为两部分:一是与人共处,二是独处。一般来讲,与人共处时,检点言行容易做到;而独处时,人性弱点就容易暴露。而现实生活中,好与坏、善与恶、正与邪,往往只是一步之遥、一念之差。要心中高悬法纪明镜、手中紧握法规戒尺、脑中知晓法律尺度,时刻以自重、自省、自警、自律的定力,做到人前人后一个样、八小时内外一个样、有没有监督一个样。三是看淡。要看淡名利、看淡自己、看淡物欲,要看重组织、看重他人、看重精神,要树立奉献思想,像党和国家宣传的老英雄张富清那样,战争年代,枪林弹雨中立下赫赫战功;建设时期,主动扎根偏远山区一心为民;离休后,不向组织提任何条件,要坚决纠正 “讲理想傻乎乎,讲目标空乎平,讲实惠热乎乎” 的认识偏差坚决防止从众攀比的不良思想,做到曹植 《白马篇》 中写的那样: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做到心底无私、敞开胸怀,对党绝对忠诚、尽心竭诚、襟怀坦诚。
(二) 主要领导带头抓廉责。习近平总书记曾在党建会上痛心地指出,那些干部出了这样那样的问题,当时的党组织在哪里,监督管理在哪里? 带头抓廉责就是找准定位、主动作为,党组织,行业部门、纪委监委都必须行动起来。一是各级党组织要担起抓廉主体责任。党委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越严格,党委的主体责任就越重要、越突出。要经常想一想对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形势评估是否客观,任何时候都不能太乐观;要经常想一想对不够托底的风险隐患是否清楚,任何时候都不能麻痹大意;要经常想一想究竟采取了哪些有效的举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任何时候都不能空喊口号不抓落实,真正把主体责任放在心里、抓在手中、扛在肩上,既 “挂帅” 又 “出征”,毫不动摇坚守 “主阵地”,躬耕不辍种好 “责任田”。二是行业部门担起抓廉主管责任。近几年上级通报中,选人用人、工程建设、经费管理、医疗卫生、物资采购等行业领域已成为滋生腐败的重灾区。认真贯彻落实 《行业部门廉政主管责任规定》 刻不容缓,行业部门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坚持 “一岗双责”,把廉政责任融入业务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对于本行业领域问题不遮遮掩掩、迁就照顾,不搞下不为例、降格处理,切实做到查处一起问题,划出一道红线,慑止一类行为。三是纪委监委要担起抓廉监督责任。要综合发挥党内监督体系的作用,监督要突出全方位、全领域、全过程,纪委专责监督要在贯通各项纪律、监督执纪问责上主动作为,基层党组织日常监督要坚持严字当头、规范有序、常长用力,党员民主监督要养成习惯、形成自觉,切实解决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的问题,防止党内监督被高高举起、轻轻放下,对在廉洁纪律上 “踩火线”“闯雷区” 的行为要亮明零容忍的态度,以严监督、强问责来促使铁规发力、刚纪生威。
(三) 家安心安幸福来敲门。习近平总书记在强调家风问题时讲到,“家” 和 “冢” 这两个字很像,区别就在于那个 “点” 摆在什么位置。这就像家庭建设一样,对家属子女要求高一点才能成为幸福之家,低一点就可能葬送一个好家庭。在这方面要过好 “三关”:一过好 “亲情关”,莫害己毁家。周总理在讲亲情关时,强调大量腐败案例表明,很多人什么关都能过,生死关也能过,但亲情关过不去,最后栽在了这个问题上。对家里那点事,要多操点心,多听听各方面反映,有了问题要敢抓敢管,再难也要硬起头皮来管,一定要管住,要管好,建设美好家庭,家安才能心安,心安才能幸福二要过好 “小节关”,莫因小失大。小节虽 “小”,但关乎党性和人品,小节当中有政治、有原则、有纪律,不注重小节的人,迟早会摔大跟头,要从细节严起,从小事抓起,从点滴做起,坚决杜绝微腐败,面对一包烟一瓶酒、一袋土特产,要果断说不,勿以礼轻而纳之,决不能以 “一次不要紧” 来开脱自己、“不止我一人” 来原谅自己、“小事无所谓” 来放纵自己。三是过好 “侥幸关”,莫引来不幸。侥幸心理常常与非分之想是联系在一起的,一旦非分之想付诸实践并为人所知,那么侥幸带来的必然是不幸。古人讲:“头上有青天,背后有法眼”,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所以,我们要时刻保持充分的警醒,把侥幸当成堕落的开始,用别人 “心存侥幸,必然不幸” 的教训之槌敲响自己的警觉之钟,自觉在思想深处彻底消除侥幸心理,任何时候都不钻法规的空子、不找制度的漏洞,做到思想纯净、行为干净。
同志们,曾有个长期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以他的所见所闻,用十种物品比喻做人做事,在这里与大家共同分享,同时也作为这节课的小结。
1. 要像圆规,找准立足点,圆满完成自己肩负的使命。
2. 要像火车,没有越轨行为,直达目的地。
3. 要像荷花,洁身自好,出淤泥而不染。
4. 要像太阳,眼睛向下,给人以温暖。
5. 要像大地,忍辱负重,让高山脱颖而出。
6. 要像小溪,必须具有小溪的执着坚定,永不退缩、永不气馁、永不言败,直至奔流入海。
7. 要像竹子,每长成一步都要做一次小结。
8. 要像绿叶,朴实无华,乐于做花的陪衬。
9. 就像蜡烛,在黑暗中给人带来光明,不惜燃烧自己,照亮别人。
10. 要像直尺,严格公正,尺子是用来度量的,是一厘米就是一厘米,最大的特点就是公正,没有半点私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