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乡治理干部“走读”现象实施细则(5个)
专项整治镇(街道)干部“走读”问题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日常管理,规范从政行为,转变干部作风,解决镇(街道)干部“走读”问题,根据《关于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意见》(鲁组发〔XXX〕3号)、《专项整治干部“走读”问题工作方案》(鲁群组发〔XXX〕35号)、《XX市专项整治县乡干部“走读”问题暂行办法》(济组发〔XXX〕14号)等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主要解决镇(街道)干部工作在基层、住在城市,群众办事找不到人、办不成事的问题;解决干部不遵守工作纪律、迟到早退、离岗脱岗,联系群众不深入,对群众诉求不了解、解决不及时的问题;解决值班备勤制度不健全、节假日和晚间无人值守,突发事件发现不及时、应对不力等问题。
第三条 严格遵守上下班纪律。除因公出差、参加会议或特殊情况经批准请假外,必须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擅离职守,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因公外出办结事情应及时回到工作岗位。
第四条 严格遵守住宿备勤和值班纪律。各镇(街道)要确保法定节假日和工作日夜间有1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一定数量的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值班,重要岗位有专人值守,有充足的工作力量做好值班、应急和联系服务群众等工作。住宿备勤和值班人员应做好登记和工作交接,并保持通讯畅通。
第五条 严格遵守请销假纪律。镇(街道)领导干部外出,要严格按照《XXX市任城区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告制度》(济任室字〔XXX〕2号)规定的组织程序报批。工作日期间,镇(街道)党政正职一般不得同时离开任城区区域范围。因特殊情况需同时外出的,应当妥善安排好工作。
第六条 严格考勤制度。各镇(街道)要加强干部上下班、在岗在位等遵守工作纪律方面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将考勤情况及违规问题调查处理情况,列入党务、政务公开事项,进一步强化干部的纪律意识。
第七条 健全应急联动制度。镇(街道)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遇有群体性事件、灾难险情、重大事故等突发事件,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并向上级报告。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必须及时到位,妥善处理有关事宜。
第八条 深化民情访谈制度。镇(街道)干部要结合驻村联户工作,及时反映社情民意,并做好驻村入户民情记录。要经常进村居、察民情、解民忧,办实事好事。
第九条 把镇(街道)干部“走读”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结合起来,作为干部年度考核、选拔任用和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加大督促检查和问责力度,对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第十条 坚持激励约束并用、关心爱护干部,积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引导干部认真履职尽责,带头转变作风,主动联系服务群众。
第十一条 各镇(街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从严管理干部意识,强化日常管理工作,制定行之有效的具体措施。镇(街道)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严格遵守制度规定,充分发挥表率作用。
第十二条 各镇(街道)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解决干部“走读”问题的具体实施办法,报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备案。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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