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乡治理干部“走读”现象实施细则(5个)
街道治理干部职工“走读”行为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街道干部职工从政行为,转变工作作风,增强为民服务意识,密切干群关系,切实有效治理干部职工“走读”现象,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努力建设一支遵守纪律好、干事创业好、公众形象好的干部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对违反群众工作纪律和干部作风要求进行问责的暂行办法》(湘组发[XXX]10号)和《XX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作风问责暂行办法》(郴办发[XXX]2号)等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1、街道干部职工因私需要离开工作岗位的,必须履行书面请假制。一般干部请假:先经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再交街道办主任签批同意后生效;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请假:须街道党工委书记批准同意后生效。请假条一律交党政办备存。
2、特殊情况不能当时书面请假的,按程序先电话请假,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3、对查岗不到后补请假、手机短信请假、他人代理请假、请假没有请假条的,一律按缺勤处理。
4、街道干部职工返回工作岗位后应及时向街道党政办销假。
二、严格实行主要领导外出报告制度
街道党工委书记到本区辖区外(市高新区、北湖区和睦邻乡镇除外,下同),须商街道办事处主任后向区委书记报告;街道办事处主任到本区辖区外,须征得街道党工委书记同意后向区长报告。街道主要领导一般不得同时离开本区辖区。
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到本街道辖区外(市高新区、北湖区和睦邻村、社区除外,下同),须商村(社区)主任后向街道党工委书记报告;村(社区)主任到本街道辖区外,须征得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同意后向街道办事处主任报告。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一般不得同时离开本街道辖区。
三、严格实行夜间和双休日、节假日轮流值班制度
1、实行党政领导带班、干部职工值班制。工作期间,安排1名领导班子成员为值班领导,负责牵头协调处理非工作时间段有关工作事务;双休日、节假日安排1名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值班,安排2-4名干部职工24小时不间断值班;森林防火、防汛抗旱、信访维稳等重点工作时段,增加1名主要领导带队值班,严格按照值班安排执行。值班时间分白班和晚班,白班时间从当日上午8:00至下午18:00,上午班时间:8:00-13:30,下午班时间:13:30-18:00;晚班时间从当日18:00至次日上午8:10。
2、值班干部要遵守值班时间和纪律,不得迟到、早退、缺勤。值班迟到、早退者均按缺勤处理,如贻误工作,造成工作失职的,当班人员要承担相应工作责任,纪工委按相关条例进行追责。
3、值班干部必须做好交接班工作,不得擅离岗位,值班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值班干部有事须向值班领导请假,值班领导有事须向街道党工委书记请假,并调整安排好当日值班工作。
4、值班领导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值班干部要亲自签名,签名不得代签,不填写值班记录或事后补填值班记录者,按照脱岗处理。
5、值班期间,如发生重大事情,值班领导和干部要及时向街道党工委书记、街道办主任汇报。
6、值班由街道纪工委不定期进行查岗,查岗不在值班岗位的按缺勤处理。
四、严格实行考勤考核制度
(一)考勤制度
1、干部考勤实行“四签到、三抽查”制度(四签到:上下班和值班签到;三抽查:上班、下村和值班抽查),抽查不在岗者,按缺勤处理。
2、实行干部上下班手机打卡制。上班签到时间:上午8:10之前,下午2:40(冬令时)、3:10(夏令时)之前;下班签退时间:中午12:00之后,下午5:30(冬令时),6:00(夏令时)之后。打卡不得代打,若有代打者,一经发现,代打人和被代打人均按缺勤处理。
3、街道干部围绕中心工作需直接下社区(村组)的,由网格责任领导负责考勤,并及时将考勤情况向党政办报备,街道纪工委不定期抽查。
4、工作学习会议考勤、签到考勤由街道党政办公室负责,按月统计后交街道纪工委在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布。
(二)学习制度
1、每周星期五下午为街道、社区(村)干部集中学习日;每两周安排全体干部集中自学一次;其他时间干部自行安排学习,并按要求全面完成学习内容。
2、街道、社区(村)干部参加学习要认真做好记录,每季度由宣传干事负责收集干部学习笔记本,交分管理论学习的领导检查。
3、街道、社区(村)干部参加学习要遵守纪律,不得迟到、早退、缺勤;因故不能参加学习的,要按照有关规定提前向分管政治理论学习的领导办理请假手续。
(三)日常工作纪律
1、领导和干部在工作期间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包括上网玩游戏、看小说、炒股、娱乐等)。
2、干部在工作中要服从组织和分管领导的安排,忠于职守,爱岗敬业,认真负责。
3、严禁干部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如违反规定所造成的后果全部自行负担。
4、街道、社区(村)干部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
5、上班期间如外出办公、开会、下村、请假,一律将去向告知分管领导和街道党政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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