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理工大学第六届“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学习范文)
各位同学:
我校第六届“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的评审工作即日启动,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 奖励名额: 2人(十佳大学生1名,十佳大学生提名奖1名)
二、 奖励标准:十佳大学生: 2000元/生/年
十佳大学生提名奖: 1000元/生/年
三、参评范围
凡我校在籍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思想素质好,学习认真刻苦,学习成绩优良,无处分记录,曾获校级优秀研究生、优秀学生、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一次以上,各科成绩突出(综评成绩列在学院的年级前三名),在同学中起到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已获“十佳大学生”称号的同学不再参加评选。
四、 申报条件
(一) 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获得校级以上表彰。
(二) 获“挑战杯”、“电子设计”、“数学建模”、“英语竞赛”等全国性竞赛国家三等奖或省级二等奖以上(包括二等奖)奖励。
(三) 在地级市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篇或校级刊物发表论文2篇以上。
(四) 文体活动中,获校级以上奖励。
(五) 在参加学校指定的国家级或省级的考试中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
(六) 参加辅修专业学习并结业。
(七) 在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并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如见义有为、拾金不昧、乐于助人、志愿服务等。
(八) 取得注册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程序员、运动员等国家级证书(不包括英语和计算机)。
(九) 担任班长、团支书或学院分团委、学生会部长以上职务或担任校学生社团负责人职务。
(十) 在其他方面(不含一至九项)有突出事迹或受到高级别(校级)奖励的可单列,并附有关证明材料。
五、 评选时间及办法
凡符合本评选规定参评范围,同时在申报条件中所列参评项目中满足5项(含5项)以上的研究生和满足4项(含4项)以上的普通本科生、专科生,可成为“十佳大学生”候选人。
六、 评选程序
1、公布信息:学院通过向各年级各班以通知方式向全体在校学生公布评选信息,确保宣传工作到位。
2、本人申请:符合参评条件的学生本人填写《成都理工大学“十佳大学生”申请审批表》、《成都理工大学“十佳大学生”参评情况汇总表》,整理相关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包括纸质及电子档两种形式),研究生于2011年11月7日17点之前向班主任提出申请,本科生于20XX年X月X日17点之前通过年级管理小组统一交年级主任手里。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3、学院初审
学院审查学生申请材料,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家境困难的同学,经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建议人选名单,并公示三天。若收到投诉,立即组织调查.经调查确认不符合资格或条件者,取消其参评“十佳大学生”资格,如有徇私舞弊,追究相应负责人的责任,同时通报有关单位。
XXX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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