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我校第六届 “十佳大学生” 评选活动的评审工作即日启动,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 奖励名额: 2 人 (十佳大学生 1 名,十佳大学生提名奖 1 名)
二、 奖励标准:十佳大学生: 2000 元/生/年
十佳大学生提名奖: 1000 元/生/年
三、参评范围
凡我校在籍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思想素质好,学习认真刻苦,学习成绩优良,无处分记录,曾获校级优秀研究生、优秀学生、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一次以上,各科成绩突出 (综评成绩列在学院的年级前三名),在同学中起到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已获 “十佳大学生” 称号的同学不再参加评选。
四、 申报条件
(一) 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获得校级以上表彰。
(二) 获 “挑战杯”、“电子设计”、“数学建模”、“英语竞赛” 等全国性竞赛国家三等奖或省级二等奖以上 (包括二等奖) 奖励。
(三) 在地级市以上刊物发表论文 1 篇或校级刊物发表论文 2 篇以上。
(四) 文体活动中,获校级以上奖励。
(五) 在参加学校指定的国家级或省级的考试中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
(六) 参加辅修专业学习并结业。
(七) 在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并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如见义有为、拾金不昧、乐于助人、志愿服务等。
(八) 取得注册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程序员、运动员等国家级证书 (不包括英语和计算机)。
(九) 担任班长、团支书或学院分团委、学生会部长以上职务或担任校学生社团负责人职务。
(十) 在其他方面 (不含一至九项) 有突出事迹或受到高级别 (校级) 奖励的可单列,并附有关证明材料。
五、 评选时间及办法
凡符合本评选规定参评范围,同时在申报条件中所列参评项目中满足 5 项 (含 5 项) 以上的研究生和满足 4 项 (含 4 项) 以上的普通本科生、专科生,可成为 “十佳大学生” 候选人。
六、 评选程序
1、公布信息:学院通过向各年级各班以通知方式向全体在校学生公布评选信息,确保宣传工作到位。
2、本人申请:符合参评条件的学生本人填写 《成都理工大学 “十佳大学生” 申请审批表》、《成都理工大学 “十佳大学生” 参评情况汇总表》,整理相关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包括纸质及电子档两种形式),研究生于 2011 年 11 月 7 日 17 点之前向班主任提出申请,本科生于 20XX 年 X 月 X 日 17 点之前通过年级管理小组统一交年级主任手里。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3、学院初审
学院审查学生申请材料,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家境困难的同学,经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建议人选名单,并公示三天。若收到投诉, 立即组织调查. 经调查确认不符合资格或条件者, 取消其参评 “十佳大学生” 资格,如有徇私舞弊,追究相应负责人的责任,同时通报有关单位。
XXX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