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责任书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快实现“两全一高”奋斗目标。根据中央和省市县委相关要求,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全面履行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分管负责人直接责任和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确保本单位(科室)意识形态领域安全可控、和谐稳定。
二、责任要求
1、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本单位(科室)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
2、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广泛开展“中国梦”、“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学习教育活动,认真开展“每周一小讲”等学习活动,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
3、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提出贯彻落实安排,并及时跟进,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4、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带头上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党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5、建立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会议制度,每年专题研究不少于2次,针对重点人群、重大事件、重要动向开展专题分析,加强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引导和化解,确保意识形态安全;
6、认真制定本单位(科室)意识形态工作年度总体思路、工作要点和推进措施,做到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7、加强对管辖范围内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重点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亲自抓事关职责范围内的网络舆情,旗帜鲜明开展网上舆论斗争,确保不发生重大网上负面舆情;
8、单位(科室)不得出现公然违背党的决定、政策或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错误思潮和言论,非法传播或散布不利于团结稳定言论的行为,要带头自觉抵制、反驳不良言论;
9、选优配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队伍,加强对单位(科室)人员的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培训,对业务工作中涉及意识形态的事项严格把关,切实提高每位员工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
10、每年向局党委汇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如遇突发性重大问题的,要及时处置、及时汇报。
三、责任追究
各单位各科室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责任追究:
1、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支部书记、单位(科室)负责人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3、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4、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D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5、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XX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
局长(签名):责任人(签名):
20XX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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