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 等有关规定,按照市委 《市直机关党委 (党组) 书记抓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 (试行)》 和 《市直机关党组织落实机关党建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工作要求,现就局管局属党组织书记抓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定如下清单:

一、落实主体责任

1. 明确工作责任。领导制定本单位及局属单位党建工作责任制,明确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抓党建工作的具体职责。

2. 强化模范引领。从严落实机关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抓好班子自身建设,确保本单位党建工作规范有序运行。

3. 注重顶层谋划。坚持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互融共进,领导制定本单位党建工作年度计划和工作要点,并督促组织实施。每年至少主持召开 2 次机关党建工作专题会议,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事项亲自督办。

4. 严格督查指导。领导制定机关党建工作任务清单、问题清单以及单位基层党组织书记责任清单,抓好机关党组织书记领办党建项目、党建述职等制度。

5. 培树特色品牌。深化特色党建品牌,全面提升全局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

二、突出政治建设

6. 做到 “两个维护”。带头学习党章、维护党章、遵守党章,带头学习贯彻落实党的重大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带头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动摇,带头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7. 严肃党内生活。带领班子成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党员义务,带头参加所在支部的 “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志愿服务等,带头按规定交纳党费,自觉接受监督。

8. 落实 “三个坚持”。带领班子成员坚持每月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学习教育,坚持每年在支部党员大会上至少作 1 次交流发言,坚持每年到所在支部或基层单位至少讲 1 次党课。

9. 开展谈心谈话。每年与班子成员谈话不少于 1 次,与机关单位中层以上干部、部分普通党员干部谈话不少于 1 次,沟通交流思想,明确工作要求,加强班子团结。

三、建强基层堡垒

10. 增强基层组织战斗力。突出基层组织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开展基层党组织 “红色路标” 行动,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更好地服务于**项目推进、品质工程创建、行业改革攻坚等重点工作,确保年度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11. 提升基层组织活力。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和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主题学习教育活动,开展 “亮旗树星” 党组织星级评定,增强基层组织生活内生动力和 “含氧量”。

12. 规范党建阵地建设。按照 《**市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规范提升工作标准》,紧扣主题,立足实际,因地制宜,进一步规范本单位党员活动场所。

四、深化全面从严治党

13. 推动机关作风建设常态化。全面贯彻落实中央 “八项规定” 和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制定本单位贯彻落实办法。支持机关正风肃纪行动,重点关注**事业发展中存在的 “四风问题”,消除 “中梗阻”“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 现象。定期分析机关党员思想作风状况,运用好监督执纪 “四种形态”,切实做到抓早抓小抓常。

14. 推进 “清廉**” 建设。带头履行 “一岗双责”,深化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建立完善 “三重一大”、述职述廉、廉政约谈相关配套制度,并支持机关纪检机构严肃查办违法违纪案件。

五、强化要素保障

15. 重视干部培养。举办党员干部脱产轮训和 “青年干部讲坛” 等活动,不断提升专业化能力。建立健全轮岗交流机制,拓宽干部交流渠道,推动干部多岗位历练。每年组织党支部书记、党务干部至少参加 1 次轮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16. 落实经费保障。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保障党建活动必要经费支出,按单位机关干部全年工资总额的 0.5%列入年度预算。

17. 严格考核考评。将机关党建工作列入局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局党委每年就机关党建向市直机关工委报告工作,局管局属各党组织每年就机关党建向局党委报告工作,并于年底组织述职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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