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提升“三会一课”质效的若干举措
为进一步提升基层党支部组织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规定,落实落细“三会一课”制度,明确如下措施。
一、具体内容
1.支部党员大会
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全体党员参加。大会表决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为有效,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为通过。党内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不少于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为当选。会议形成决议或决定由支委会负责检查落实,通过公开栏、告示等形式向党员群众公示。
2.支部委员会
一般每月召开1次,根据需要可以随时召开。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可进行。重要事项提交党员大会决定前,一般应当经党支部委员会讨论。会议决议应确定有关支委会成员负责检查落实,并向书记报告执行情况。
3.党小组会
一般每月召开1次。会议由党小组全体党员参加,党小组长负责组织并主持会议。会前要有准备,会议内容要有针对性、有重点地解决一两个问题。
4.党课
每季度上1次党课。全体党员参加,根据需要可吸收非党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列席。每年初,支部要制定党课计划,针对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回应党员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注重身边人讲身边事,增强吸引力感染力。每次授课前要充分准备,课后组织党员认真讨论,因故未能参加党课的党员要及时补课。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定期为基层党员讲党课,党委(党组)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
二、目标要求
1.着力解决准备不足、制度不严、流于形式问题。建立会前备案预审机制。制定“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年度工作计划,报上级党组织审查,避免“三会一课”形式化、庸俗化。建立上级派员督导制度。上级党组织派员列席下级党组织的组织生活,每半年检查一次支部“三会一课”记录。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定期讲党课或作专题报告。
2.着力解决思想缺位、认识不清、监督不便问题。建立网上巡查支部组织生活制度,依托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党组织活动管理”子系统开展,通过线上定期巡查和线下不定期抽查,对所属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质效进行评估。把“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作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重要指标,将落实不力的党支部纳入为软弱涣散党组织,领导干部直接包保,指导整顿提升。
3.着力解决人员不齐、资料不全、内容不实问题。加强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创新方式方法,增强组织生活吸引力。鼓励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印制组织生活纪实手册,规范“三会一课”会议记录。“三会一课”要与中心工作相融合,围绕党建引领乡村振兴、乡风文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开展,充分听取党员的意见建议,及时改进完善会议形式等内容。
4.着力解决形式单一、质量不高、针对性不强问题。加大师资力量整合,将政治素质强、理论水平高、表达能力佳的党员领导干部、党员专家学者、先进模范人物、优秀党校教师、“身边榜样”等纳入党课讲师人才库,成立金牌先锋讲师团。针对人数较少、基础薄弱的党支部,常态化开展党课巡讲。根据上级部署和时间节点,适时组织开展专题党课。积极探索“互联网+理论宣讲”模式,精心打造党课宣讲品牌,积极推荐推广优质党课。
5.着力解决活力不足、效果不佳、落实不力问题。开设先锋活动专栏,网上公开党支部组织生活计划内容,打破地域限制,鼓励党员流动学习,实行线上线下双重打卡,根据参学比例,评定组织生活“活力指数”,约谈长期排名靠后的党支部书记。着力服务保障民生,积极开展党员志愿服务等活动,推动党员在乡村治理、文明创建、产业发展等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对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严、搞形式走过场的,严肃处理。
三、有关要求
各县(市、区)委要高度重视组织生活工作。组织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等相关职责。探索建立党务干部“三会一课”联系点制度,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结合“书记项目”和“书记领办事项”,围绕党的组织生活存在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进行攻坚突破,压实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有效防范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提高“三会一课”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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