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层层落实,努力构建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成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全会、市纪委×××全会和市纪委×××全会精神,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注重标本兼治,勇于自我革命,坚定不移推动正风肃纪反腐向纵深发展,为建设新局面作出贡献。
二、责任内容
科室负责人对所在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一)落实主体责任。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要求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健全完善科室管理制度,经常研究分析并向分管领导报告所在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加强廉洁风险防控。协助分管领导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加强日常监管。及时传达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文件精神,加强科室成员的教育监督管理,督促检查所在科室党员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定期与科室成员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及时发现、报告并纠正所在科室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三)严格廉洁自律。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坚持以身作则,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带头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坚决反对和纠正“四风”问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优化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形象。
三、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
×××局各科室。
(二)考核方式
按照客观公正原则,考核采取听汇报、座谈走访、民主评议等方式进行。平时不定期检查,年终纳入科室年度工作一起考核。
(三)考核等次
考评分三个等次:优秀、合格、不合格。考核得分在90分及其以上为优秀;考核得分在70-90分的为合格;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四)考核奖惩
对评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不予奖惩;对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进行通报批评,并要求限期整改。
四、责任追究
针对出现廉政问题的科室,对科室长进行问责,对经办人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负责人(签字):责任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