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党支部2023年党建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核心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确保年度各项党建工作圆满完成,根据旗直机关工委《旗直机关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通知要求,结合2023年民政重点工作,特制定2023年党建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为主线,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民政高质量发展这一中心任务开展工作,不断提高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为确保全年工作任务目标的完成,以实际行动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地见效。

二、主要工作及措施

(一)聚焦理论武装,强化政治建设。

1.筑牢拥护“两个确立”的思想根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第一议题”制度,用好“学习强国”、“共产党员网”等平台,持续推动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和上级党委统一部署,扎实开展以习近平新时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引领,深化开展“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团结奋斗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群众性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在新时代团结奋斗、创先争优。

2.持续推动理论学习走深走心走实。一是结合旗直机关党工委《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提高新时代机关党建质量的通知》要求,制定民政局党支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计划表》,每月组织全体党员、党员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党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党支部工作条例》、《党员教育管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汇编》等党内法规条例,年内,组织开展一次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研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知识测试,党支部书记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民政工作开展一次讲党课活动,支部结合安全生产、保密工作、廉政教育、意识形态等工作不定期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二是充分发挥“学习强国”“法宣在线”“公务员网上培训”等网络学习平台的作用,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每天将“学习强国”学习情况公布至民政党支部微信群,形成互相监督,做到每人每周“学习强国”积分不得少于200分;对机关干部职工不定期开展各类主题的理论测试,持续推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走深走实。

3.强化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持续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常态化开展分析研判,防范化解民政系统意识形态领域风险。严格落实党组织抓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年内至少进行专题学习1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加大民政系统好人好事好经验的宣传推介力度,同时,加强对民政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和管理,信息发布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组织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机关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注重红色文化教育,用好红色文化资源。支部书记年内与机关党员干部进行1次谈心谈话,及时了解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妥善做好舆情管控和舆论引导,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加强正面宣传,壮大主流声音。

4.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的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执行“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组织生活会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的组织生活基本制度,按时召开每季度支部大会,每季度开展1次讲党课活动,全年讲党课不少于4次。每月结合民政工作,创新、灵活开展好主题党日活动;年内,支部书记与机关全体党员、党员发展对象和积极分子至少进行1次谈心谈话。按月足额缴纳党费,年内将党费分季度上缴组织部,每季度通过公开栏、三务公开平台将交纳情况进行公示。

(二)聚焦组织建设,推动党建业务提质上档

1.加强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入融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关于破解“两张皮”问题推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意见》,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根据督查调研、述职评议、年度考核等反馈的突出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列出清单,切实做到立行立改、长期坚持。以2022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承诺“书记项目”为抓手,结合民政重点工作,创新工作思路,扎实开展坚强堡垒“模范”支部创建工作,形成具有民政特色的党建项目。

2.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根据旗直机关党工委《关于做好2023年任期届满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要求,局党支部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做好2023年换届选举工作。按照“A+B”结对共建计划表,组织开展开展好“A+B”结对共建活动,实现资源共享、相互交流,不断增强基层组织活力。认真落实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双报到”制度,支部全体党员,每人结合民政工作,制定1项“我为群众办实事”承诺践诺事项,党组成员年内至少深入基层调研一次,切实做到我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3.加强群团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坚持把群团建设纳入机关党建工作的大格局统筹开展,党支部在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要积极听取群团组织意见,落实群团组织推优工作。

4.强化队伍建设。积极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参与“千名党员进党校”培训,根据《民政局党支部2023年支部学习计划表》,采取党员领学、讲党课、观看典型纪录片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教育,提高学习教育实效。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发展党员政治审查办法(试行)》,统筹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认真学习旗直机关党工委印发的《发展党员指导手册》和《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手册》,切实把好党员入口关。及时对全区党建业务系统进行维护应用,及时更新系统信息数据,每月通过“X乡e站”智慧党建平台及时录入党组织活动信息,提高系统信息数据质量。加强党内激励关怀帮扶,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做好“七一”、春节等重要节点,慰问老党员工作。

(三)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推动作风建设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牢固树立管行业就要管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识,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责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要切实落实好“一岗双责”。每半年向局党组汇报1次党建工作和党风康政建设情况。

2.加强党纪政纪学习。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各类会议,认真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整治“庸懒散浮拖”不良风气,提高党员干部的觉性观念、纪律观念和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3.依规依纪开展监督。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坚决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和腐败案件。严格遵守“三重一大”制度,落实谈心谈话常态工作机制。定期开展警示谈心谈话,及时了解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年内,至少开展1次谈心谈话。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执行党章党规党纪转化为广大党员的内在自觉,使全体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4.持续提升作风效能。一是认真贯彻学习各级各类违纪违法案件通报,通过以案说法、以案明纪,时时教育提醒党员干部保持清醒的政治敏锐性,促使党员干部带头干净做事。二是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对照自治区党委提出的“三多、三少、三慢”问题,结合坚强堡垒“模范”支部创建活动,持续深化“四风”问题整治工作,严格落实防范和查处各种隐性、变异的“四风”问题,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三是对单位内部各项工作制度进行“回头看”,查漏补缺,重申请销假制度、考勤制度、请示汇报制度等。规范办事规章,提升工作效率。完善绩效考评制度,将日常考勤、学习情况、重大活动参与情况纳入干部绩效考评管理,提升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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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核心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确保年度各项党建工作圆满完成,根据旗直机关工委《旗直机关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通知要求,结合2023年民政重点工作,特制定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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